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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范仲淹為何給胡則寫墓志銘
    來源:學習時報 | 尹傳政  2022年05月09日08:37
    關(guān)鍵詞:范仲淹 胡則 文人交往

    胡則,字子正,北宋婺州永康(今浙江金華永康)人,北宋一代名臣,一生雖任多職,但始終以天下蒼生為己任,為后人所推崇,“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是對他一生仕途所做一切的總結(jié)評價。范仲淹對其撰寫的墓志銘流傳久遠,為歷代人所誦讀。為什么范仲淹給胡則寫這篇墓志銘呢?兩人雖同為北宋名臣,根據(jù)資料顯示,范仲淹比胡則小26歲,但兩人感情甚好,可以說志同道合、莫逆之交,因為兩人都有著諸多共同特點,比如出身清貧,但都有著為天下蒼生社稷的高遠志向,為官廉潔,且功業(yè)顯著。因此,胡則逝世后,范仲淹為他寫了這篇墓志銘。

    《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銘》既是胡則一生的記載,也是與范仲淹之間朋友情感的記錄。范仲淹在《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銘》中充分顯示與胡則的深厚友情。范仲淹在墓志銘的開篇就寫到他與胡則一家情感深厚:“以夫人穎川郡君陳氏祔焉,禮也,孤子楷,泣血言于友人范某:‘禮經(jīng)謂:稱揚先祖之美,以明著于后世,此孝子孝孫之心也。然而言之不文,行而不遠,處喪之言,烏乎能文。今得浙東簽書寺丞俞君狀先人之事,而敢請志焉。’”由此可見,范仲淹為胡則作墓志銘是基于“友人”原因,從語言描述中對胡則的逝去懷有無比悲痛的傷感。事實上,范仲淹對胡則的這種情感正是來自于彼此之間的多年交往和相同志向。

    胡則52歲擔任江淮制置發(fā)運使時與范仲淹相識,他們之間相識還因胡則的長子胡楷的介紹。胡楷向胡則提到范仲淹家境雖貧寒,但勤學好問、品學兼優(yōu),更為難能可貴的是即使有著艱難的生活仍然志存“治天下”的理想,為社稷蒼生而努力。相見之后,胡則與范仲淹結(jié)下了深厚的忘年交友情。更為“巧合”的是,天圣九年,即1031年,胡則與范仲淹共同執(zhí)政于陳州,此時的胡則已經(jīng)69歲,擔任知州。范仲淹則任職陳州通判。兩人共事于陳州期間,大興商貿(mào),減持稅收,減輕民眾負擔,以濟貧助學,深得人心。雖后來胡則離開陳州,任刑部侍郎、杭州知州,但與范仲淹的友情愈加深厚,不斷書信往來,更是以詩寄托掛念。如范仲淹在《依韻和胡使君書事》中寫道:“都督再臨橫海鎮(zhèn),集仙遙輟內(nèi)朝班。清風又振東南美,好夢多親咫尺顏。坐嘯樓臺凌皓月,行春鼓吹入青山。太平天子尊耆舊,八十王祥未賜閑。”范仲淹在詩中以魏晉時期的名臣王祥來隱喻胡則,將其稱贊為朝廷所倚重的對象。顯然,范仲淹對胡則的友情恰恰正是那種家國情懷彼此的契合,即使胡則去世后,范仲淹仍是念念不忘,正如他人所言范仲淹在其名作《岳陽樓記》的最后寫道:“然則何時而樂耶?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乎!噫!微斯人,吾誰與歸?”這里所提的“微斯人,吾誰與歸?”,顯然范仲淹的言外之意,這個人就是與其有著諸多共同理想的胡則,既是對自己的寫照,也是對良師益友胡則的緬懷。

    《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銘》中概括了胡則一生仕途,他擔任多職,幾乎在每個崗位上都盡職盡責,體現(xiàn)了胡則為官治理能力。墓志銘對胡則的仕途有著詳盡的敘述。公元989年,胡則考取進士,開啟了從政一生,他擔任要職47年,經(jīng)歷了北宋太宗、真宗、仁宗三朝皇帝,任職地方無數(shù),正是墓志銘所記錄的,先后在潯州、睦州、溫州、福州、杭州、陳州等十州任職,而且一生的官位也是不斷變化,“端拱二年御前登進士第,釋褐為許州許田尉,以干自聞,補蘄州廣濟宰,又補憲州錄曹。以本道計使諫議大夫素公湘之舉,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簽署貝州節(jié)度觀察判官公事。升本省丞,知潯州。拜太常博士,提舉二浙榷茶事,兼知桐廬郡”。可以說,胡則所任職務從許州許田縣尉做起,到知州再到拜太常博士,實際上后來又到任尚書戶部員外郎、禮部郎中、工部侍郎、兵部侍郎、權(quán)三司使等官職。

    《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銘》全面記載了胡則在不同職位上的盡職盡責,鞠躬盡瘁。比如在墓志銘中寫道,“又補憲州錄曹”,具體是指胡則擔任憲州錄事參軍,此時則正是靈夏寇盜來犯,大宋準備應對,太宗下令憲州準備籌集三十天糧草,“公在憲州,時西寇梗邊。朝廷命師五路入討。詔具三十日糧以從之”。對此胡則提出:“為百日計,猶或不支。”意思是準備一百天的糧草還不一定夠。胡則親自向宋太宗稟報邊塞情況,而且對宋太宗的問題也是應對自如,由此深得太宗賞識。雖然胡則在一生仕途中起起伏伏,但始終不計較個人得失,始終牢記胡氏家訓里“讀書志在圣賢,為官心存君國”。比如,69歲的胡則,為改善國家財源,實施“通商五利之法”,改食鹽由官買為商銷,終因改革觸犯了士大夫階層利益,他從權(quán)三司使(代理計相)被貶為陳州知州,但據(jù)《宋史》記載,“通商五利之法”的實施當年就為朝廷增收稅收15萬貫。

    《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銘》表明了胡則為官一任為國為民。他清正廉潔、剛正不阿,維護國家利益。公元1011年,胡則任屯田員外郎,負責主管江南路銀銅場鑄錢監(jiān),在視察池州永豐監(jiān)時發(fā)現(xiàn)監(jiān)吏存在吞貪行為。胡則嚴查禍首,完善法度,打擊了謀取私利的官員,避免了大宋財政的損失。胡則做到了為民著想,從“為萬世開太平”的家國理想出發(fā),實現(xiàn)一名中國古代士大夫的人生價值觀,始終視“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為己任。《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銘》有這樣記載,胡則曾提出:“百姓疾苦,刺史當言之,而弗從,刺史可廢矣。”意思是我任刺史,最為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替老百姓做事情,如果不成,我的這個刺史就可以被免職和廢掉。胡則之所以這樣提,是因為在公元1025年,胡則出任福州知州,此時大宋處于內(nèi)憂外患、連年征戰(zhàn),朝廷財力入不敷出,于是官府試圖收到農(nóng)民改良的灘涂,變?yōu)椤肮偾f田”,增加稅賦,“至是計臣上言,請就鬻之,責其估二十萬貫,民不勝弊”。于是,“公奏之,未報。章三上”,胡則先后三次犯顏直諫,直到朝廷詔免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