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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在地理與文學之間——《水經注》中的志怪故事
    來源:光明日報 | 楊宗紅  2022年06月22日09:27

    六朝時期地記空前興盛,北魏酈道元《水經注》集六朝地記之大成,在對方域、山川、古跡、風俗、物產的介紹中有不少異人、異事、異物、異象之類的志怪故事。民國時任松如《水經注異聞錄》輯錄《水經注》異聞732則,鄭德坤《水經注故事抄》輯錄12類505則,并評曰:“酈氏因地致詳,凡魏以前故事舊文,及各地傳說異聞皆可考求而得,仿佛《搜神記》之異本,《太平廣記》之原形。”地記中的志怪故事是地理與文學的結合,理當從文學地理學角度進行考察。

    《水經注》中的志怪故事皆以事系地,事為“地”服務。書中所記,有水域異物、異人、異象、異事等。志怪與地理的關系主要有三點。一是以故事說明地名的由來,常用模式是先言故事,再以“故名為某某”“故以名焉”之類語言結尾。如卷一“放弓仗塔”,卷三十八“靈鷲山”,卷三十九“馬嶺山”等。二是涉該地人、事、物及其相關內容的介紹,讓人對此地有更多的了解。如卷四十“允常冢”,云:“冢中生分風,飛沙射人,人不得近,勾踐謂不欲,遂止。”故事說明了允常冢的神異之處以及冢得以保留的原因。三是解釋地貌成因、介紹地理現象或物產,前者如卷十“武強淵”擔生的故事便是對陸地變為湖泊的闡釋,卷十九麗山秦始皇與神女游而忤其旨的故事則是對西北溫泉“祭則得入,不祭則爛”原因的解釋。介紹地理現象及物產的故事更多,異物與異象可算其類。這些志怪,不論其如何奇異,富有趣味,目的不在于志怪本身,而在于“因地致詳”“因水以證地,而即地以存古”(王先謙《合校水經注序》),故書中雖多志怪,并不掩蓋其地記本色。異聞傳說綴于以水為線的流域所及之地,附著在對山脈、溪水、河流、祠廟、寺院、物產、墳冢等地理景觀的介紹,若將其分類整理,完全就是一部地理“博物志”或“異聞錄”。

    以地系事,必然也就“因地記事”。以地系事,事隨地而定,故事類型也不確定,每一干流、支流之地故事多少并不統一,或一地一事,或一地多事;事多則多記,事少則少記,有則記,無則略。具有豐富人文內涵之地往往故事較多且記載詳細,如卷一中注“屈從其東南流,入渤海”下有馮夷駕二龍乘云車、穆天子與河伯會、懸渡國以繩渡溪、凈王宮太子墮地能行、太子得道成佛、昆侖之山登而不死、西王母居處之奇異等十幾個故事,駁雜而奇異,大致描繪出河水“源頭”的信佛情況及人們心中的神仙之境。小說內容,亦隨地而定。有佛則寫佛,有仙則載仙,有異則記異,可謂據地而實錄。故王先謙《合校水經注序》云:“酈尤因地致詳,元魏以上故事舊文,皆可考求而得實,其繁簡雖異,精思實同。”《水經注》中的故事與地理一致,言華山而有華山神,言伊水則有伊尹生乎空桑傳說,言洛水流域則多言河圖洛書,言岷江則有李冰治水,言齊魯之水則多孔子之跡。北方流域多歷史人物、戰爭故事,南方流域多神話傳說、精怪;北方多言河伯、隱士,求雨多為暴身自焚以誠感天,南方多言龍神蛟精水怪,多孝子孝女投江求父兄之尸,求雨則為以物激怒龍神……總之,植物出其壤,動物出其所,事隨地變,地理與物產、事件、風俗等高度一致,即便是神仙鬼怪、祈禱靈驗、貞祥感應,德行感天等充滿奇幻怪異之感的故事,也受地理真實影響,具有極強的地方性。

    《水經注》中的志怪故事是“注視”與“注釋”的結合,作者的地理身份(包括所引用原書作者及酈道元本人的籍貫身份及流寓身份)直接影響到《水經注》所引故事的來源。寫作者的地理身份直接影響到故事的可信程度。本地人對本地的地理關注多為親歷考察的“注視”型,對外地的地理關注多引地記為注,屬于“注釋”型。一般而言,越是接近故事所在地之人,其所述故事越真實,可信度也就越高。酈道元為《水經》作注時,“訪瀆搜渠,緝而綴之”(《水經注序》),“詢之古老,訪之史籍”(卷十一),所引故事多處于北方地記,如大碣石秦始皇與丑神之故事引《三齊略記》,洛陽東宮池公私蝦蟆之事引自《晉中州記》,渭水流域驪山溫泉之異引自《三秦記》。酈道元為北魏之人,北方河流他往往實地考察。如《肥水》“北入于淮”條:“山即以八公為目。余登其上,人馬之跡無聞矣,惟廟像存焉。”他的實地考察結合其他地記文獻同注《水經》,是“注視”而兼“注釋”,故事恍惚怪異卻也甚為可信。南方水域于酈道元而言屬于“注釋”,而于地記作者則是“注視”。引“注視”者本土地記中的志怪故事以注《水經》,是“注視”與“注釋”的結合,如巴蜀水系引《蜀本紀》《華陽國志》《琴清英》《益都耆舊傳》,言湖北水域引《宜都記》《武昌記》《荊州記》,言交州水域引《南裔異物志》《交州記》《交州外域記》《林邑記》《扶南記》等。地記作者們因為“注視”本地,因此故事多長老、父老之言,如卷三十六若水“石橋圻”:“長谷中有石豬,子母數千頭。長老傳言,夷昔牧此……”卷三十七“夷水”溫泉:“有溫泉對注……浴者多愈。父老傳此泉先出鹽,于今水有鹽氣。”酈道元將地記故事直接“拿來”,若不細讀還誤以為是他的親聞。概言之,《水經注》中因地系事,故事源自當地人講述(或記載)的當地之事及本地的地記,每一條傳說與異聞都具有典型的地方性,令故事有了最大限度的“真實”,完全可為《水經》之注。

    作為地理著作,《水經注》的重心是地景地貌,志怪故事是為了介紹、解釋、描繪地景,因其如此,故事中往往有景物描寫,簡短故事具有了詩情畫意。《水經注》敘事與寫景關系甚為靈活。有的先寫其景再載其事,如卷三十八“觀岐”:“連山交枕,絕崖壁竦,下有神廟,背阿面流,壇宇虛肅,廟渚攢石巉巖,亂峙中川,時水洊至……晉中朝時,縣人有使者至洛,事訖,將還。忽有一人寄以書,云……”。有的先言故事后寫其景,“廬江水”條引《尋陽記》吳猛之事:“吳猛將弟子登山……猛使送寶還,手牽弟子,令閉眼相引而過。其山川明凈,風澤清曠,氣爽節和,土沃民逸。嘉遁之士,繼響窟巖。龍潛風采之賢,往者忘歸矣。”故事簡潔凝練,寫景生動傳神,如在目前。故事中融入寫景,在漢魏六朝洞窟仙境小說中有之,景為故事服務,成為故事的地理背景。在《水經注》中,景與故事皆以地理為骨肉,在主觀上并不是著意交代故事發生的地理背景,為故事提供一個相應的地理空間,卻因與故事相連而有相融之感。融合了寫景與敘事,共同表現某一地的自然風光與人文風貌,景與事成為地理的血肉。

    作為文學之作可以恍惚怪異,作為地理之作需要嚴謹真實。以志怪故事注地理,在寫法上并不會引起多少人的質疑,但于故事本身,卻也可能會引起人們對故事真實性的探究,酈道元對此偶有辨疑解釋。如“觀岐”條故事后議論道:“言此似不近情,然造化之中,無所不有,穆滿西游,與河宗論寶。以此推之,亦為類矣。”卷十九鄭容見華山使君故事涉及山神與讖緯,酈道元議論道:“神道茫昧,理難辨測,故無以精其幽致矣。”卷三十九注引《豫章舊志》《廬山記》的仙人故事后,強調“斯耳傳之談,非實證也”,“是好事君子,強引此類,用成章句耳”,“此乃神道之事,亦有換轉,理難詳矣”。志怪傳說是地方人文地理的一部分,不論存疑還是證實,都應為地記的重要內容。議論避開故事真實性的探究,而只關注故事本身及故事注釋的地理本身。

    《水經注》只是地記中的一種,其中的志怪故事是地理的,也是文學的。一方面,揭示了地理對故事的深刻影響。地理的廣闊、物產的豐富多樣、風俗的不同、地貌的復雜多樣,氣候環境的多變等,都影響到志怪故事的題材,故小說多記異語怪,記人、敘事、狀物、繪景,都極具地域性。另一方面,又展示了文學對地理的影響。故事以神異化的方式呈現地域的地貌、物產、風俗、歷史人物等,展示地理的自然與人文地理及其之間的緊密關系,這是地記的重要內容,也賦予了地理奇異性、故事性、趣味性,使地理有了靈魂,更加富有魅力。就此而言,地記中的文學作品不僅應納入文學研究中,也應納入文人地理研究中。

    (作者:楊宗紅,系重慶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