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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宋強:《魯迅全集》的“國有化”
    來源:《人文》 | 宋強  2021年04月27日08:06

    魯迅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重要作家,也是被毛澤東大加贊揚的作家。毛澤東稱魯迅是新文化運動的主將,是偉大的文學家、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在一九四九年后,魯迅一直是國家意識形態肯定的對象,魯迅作品的出版和詮釋成為國家意識形態建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不管在魯迅生前還是去世之后,魯迅的作品在中國都是暢銷書。魯迅生前曾多次因稿酬問題與出版商產生矛盾,即使他去世之后,許多出版社仍未結清版稅。魯迅去世之后,在許廣平努力下,在諸多朋友幫助下,二十卷的《魯迅全集》于一九三八年問世。許廣平在一九四零年一月三日寫給郁達夫的信中說:“《魯迅全集》雖出了,但頭兩版因要普及,殉朋友之情,每部(二十冊)只受版稅一二元,其中便宜了托總經售的書店,他們費國幣十一二元買下(名為讀者預約),再在香港南洋賣外幣若干元,轉手之間,便大發其財。” 到了一九四零年,為了生計,許廣平開始以“魯迅全集出版社”的名義,正式出版發行魯迅的著作,以減少出版商從中的“盤剝”。

    與此同時,魯迅日益受到中國共產黨的重視。此時的中國出版界非常混亂,未經授權而出版魯迅作品的出版社不在少數,其中也包括共產黨根據地的出版社。一九四九年二月,許廣平攜周海嬰來到東北,他們驚訝地發現這里竟然有許多魯迅的作品,包括《吶喊》《彷徨》《野草》等單行本,也包括整套的《魯迅全集》《魯迅三十年集》等,出版者為“光華書店”和“東北書店”。光華書店是“黨領導下的一個書店”,總部設在延安;東北書店成立于一九四五年,隨著東北的解放,業務逐漸做大,隸屬于中共中央東北局。

    由于長期處于戰爭環境下,出版業的運作無法規范,有時為了斗爭的需要,將書改頭換面出版或未經授權出版的現象很多。光華書店和東北書店出版魯迅著作并未得到授權。許廣平在東北無意中的發現,讓東北局宣傳系統有些緊張,他們專程向許廣平道歉,稱“東北地區需要供應魯迅先生的書籍,以滿足許多讀者的渴望。許大姐遠在國統區,我們無法征求意見,版權的手續也不可能辦理,此地等不及只好先開印了,并奉上稿費二九四萬元及《魯迅小說選》樣書一本”。許廣平當即提出:“貴店為國家書店,所出各書,純為人民服務,我們愿追隨學習。凡有關魯迅著作,由貴店印出,均愿放棄版稅,以符私志。”幾經波折之后,這筆錢最終捐贈給了當地的魯迅文藝學院。

    根據當時的《國民政府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歸著作人終身有之。并得于著作人亡故后,由繼承人繼續享有三十年。”光華書店和東北書店未經授權出版魯迅著作,在當時確實存在問題。而此時的許廣平,已經逐步向共產黨靠攏,她未接受稿酬也在情理之中。尤其是在當時環境中,不被人們理解,“人家北上是赤膽忠心投身革命,而我們卻是來向黨伸手討賬要錢的”。畢竟,在提倡集體主義、共產主義的思想面前,個人的私有權利會被認為是有資產階級嫌疑的,即使此時的環境還承認著作權的存在,即使在新中國成立之后,也承認著作權的存在。此時的許廣平,面臨著在魯迅成為“中華民族的旗幟”、成為共產黨極力推崇的英雄之后如何處理私有財產和共產主義的矛盾。

    新中國成立之后,許廣平擔任政務院副秘書長職務,而且出版業逐步走向國營化,這時的魯迅全集出版社無法辦下去。這時,出版魯迅著作的各種出版社有很多,盜版蜂起,一片混亂。于是,許廣平于一九五零年十月向國家出版總署寫信,提出希望魯迅著作權統一由出版總署管理。出版總署為魯迅著作版權的事情專門召開會議,許廣平、馮雪峰、胡風、胡愈之等九人參加會議,同意由出版總署處理魯迅作品的編選、翻譯、印行事項,“魯迅出版社原有紙型及附屬品移交人民出版社保管”,“出版總署建立魯迅著作編刊社,聘請馮雪峰同志為總編輯,在上海辦理編刊注釋校訂工作,其費用由總署支出。編成之書交人民出版社出版” 。 許廣平、周海嬰為此寫了授權信:“關于魯迅先生的著作,為使其普及讀者與妥慎出版得以兼顧周到起見,以后魯迅著作無論在國內外的編選、翻譯及印行等事項,我們都愿意完全授權出版署處理。”

    馮雪峰此時在上海擔任諸多職務。為了讓他專心魯迅編輯的社會工作,中宣部特意致信給中國東部局和上海市委宣傳部,希望能解除馮雪峰的其他任務。為協助他“專任其事”,專門調集王士菁、林辰、楊霽云、孫用等人。同時,出版總署在《人民日報》與《解放日報》發布通告:“自一九五零年十月十九日起,無論在國內或國外,凡欲編選、翻譯或印行魯迅先生著作而以公開出售為目的者,應于事前獲得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的同意。過去編印魯迅先生著作而未售罄者,應于見報后一個月內詳細陳報本署并提出意見以便處理。”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七日,出版總署還專門向各地新聞出版局進行通報,再次強調通告事宜。

    出版總署原定魯迅著作由籌劃中的人民出版社出版。然而,由于同時在籌劃人民文學出版社,并最終確定由馮雪峰擔任社長兼總編輯,后魯迅編刊社遷到北京,成為人民文學出版社的魯迅著作編輯室,出版魯迅著作的任務順理成章地落在人民文學出版社身上。魯迅作品單行本,尤其是《魯迅全集》開始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對于如何編輯出版魯迅著作,馮雪峰在一九五一年就列出了出版計劃,提出未來要出三個版本,一是全集本,要把與魯迅文學活動相關的內容全部收入,同時收錄魯迅的日記、書簡、編選的畫集和翻譯作品。全集本的目的是為了保存和供研究者使用,便于查考。全集本是否加注釋,馮雪峰顯然沒有想好。第二是帶注釋的單行本,挑出魯迅的主要著作加以注釋出版。第三是注釋選集本,挑選魯迅小說、散文和雜文中最重要和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編成選集,加以注釋后出版。

    注釋的問題并不是簡單的小事,它不僅僅是對魯迅作品中出現的專業名詞和人物作出介紹,更重要的是代表了注釋者的立場和觀點。對于魯迅著作注釋的重要性,馮雪峰有著清醒的認識,“注釋的目的固然在于使讀者能夠更容易地讀魯迅作品,但還必須能起一種對于魯迅思想的闡明作用,使魯迅思想的進步的、革命的、新民主主義的本質更昭明于世”。魯迅作品的注釋權,實際上就是對闡釋魯迅形象和作品的話語權。魯迅作品統一由代表國家文學出版正統的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這正是魯迅作品“國有化”的體現,這是國家意識形態建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如馮雪峰所說,對于魯迅作品,“注釋的方法和觀點,必須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科學歷史的方法和觀點。立場和標準,是中國人民革命的利益和前進方向”。這種方法和觀點,無疑也是國家意識形態建構所需要的。對于注釋工作的流程,馮雪峰也進行了設計,注釋初稿、二稿和三稿,除了送給文化界的專家和魯迅好友審閱外,還要送到中宣部、出版總署“審閱修正和補充”,經過六七次的修改后初步形成定稿,最終由中宣部和出版總署審查批準出版。在做魯迅著作注釋工作時,馮雪峰也確實感覺到工作的艱難,除了在專業知識方面需要下功夫外,“我們不得不一邊學習一邊工作,就是必須分出很多時間來看馬列的書,尤其是要精讀毛主席的著作,學習馬列主義及其科學方法”。對政治歷史的評價、對各種人物的政治立場進行條分縷析,都是需要格外慎重的,它需要完整體現國家意識形態的要求,而不能出現任何偏差。因此,我們完全可以說,注釋形成的過程,也是國家意識形態建構的過程。

    在政治運動以一種非常態、非理性的方式開展時,現實中參與者的歷史問題往往被挖掘出來,被加以各種譴責和批判。在魯迅作品里,由于大量文章涉及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上海左翼文學家和后來的左聯,魯迅又被奉為絕對正確的革命家、思想家,所以魯迅對文壇人士的評價和態度就成為當時政治運動中評價人物的標準。這在對魯迅作品注釋問題上顯得格外突出。在一九五八年《魯迅全集》出版時,魯迅《答徐懋庸并關于抗日統一戰線問題》題注的注釋就充滿政治意味、火藥味,眾所周知魯迅在這篇文章中把周揚等人稱之為“四條漢子”,涉及“兩個口號”論爭的諸多人物。在一九五八年的環境中,對這篇文章的題注明顯帶有重新解釋的意味,在這篇文章的注釋中寫道:“徐懋庸給魯迅寫那封信,完全是他個人的錯誤行動,當時處于地下狀態的中國共產黨在上海文化界的組織事前并不知道。魯迅當時在病中,他的答復是馮雪峰執筆擬稿的。他在這篇文章中對于當時領導‘左聯’工作的一些黨員作家采取了宗派主義的態度,做了一些不符合事實的指責。由于當時環境關系,魯迅在定稿時不可能對那些事實進行調查和對證。”此時的馮雪峰已被打為“右派”,注釋中批判的矛頭明顯指向徐懋庸、馮雪峰,徐懋庸給魯迅寫信是個人行為,與組織無關;文章由馮雪峰代筆,馮雪峰有宗派主義,言下之意是他欺騙了魯迅。與此同時,對周揚等人則開脫責任,他們成了受害者、無辜的被譴責者。據馮雪峰回憶,這條題注是邵荃麟讓馮雪峰擬寫,但林默涵重新擬寫了一條。在林默涵擬寫的基礎上,馮雪峰將“代寫”改成了后來的“擬稿”,這兩個詞無疑具有根本性的不同,它們指向的文章內容是否最終代表了魯迅本人的真實想法。馮雪峰又增加了“當時在病中,他”六字,說明了魯迅之所以讓他擬稿的原因。為了避免這條題注與魯迅日記進行對照,維護注釋的權威,也導致《魯迅日記》沒有納入一九五八年的《魯迅全集》。魯迅在這篇文章中,還提到了胡風,而且是正面肯定的,稱胡風是“我的朋友”“鯁直”“易于招怨,是可接近的”;而對周揚則語帶貶義,稱“周起應之類,輕易誣人的青年”。而在一九五八年,胡風已被打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在魯迅文章中再肯定他無疑是不行的,所以在出版時,對胡風做了注釋,稱他“隱瞞著他的反革命歷史,混入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在內部進行挑撥離間;解放后又組織小集團,進行反革命活動”。通過這條注釋,解釋了魯迅為何對胡風加以肯定,更重要的是維護了對胡風作為“反革命集團”政治認定的權威,同時對周揚也就進行了開脫。從這個方面來看,對魯迅著作的注釋問題,根本上說就是政治問題,它的注釋可能會影響現實中人的政治命運和前途,所以充滿了意識形態斗爭的意味。

    同樣是出于政治原因,一九五八年版《魯迅全集》出版時刪除了魯迅的大量書信,所有涉及“兩個口號”論爭的信件都沒有編入。此外,魯迅日記也沒有編入,其目的之一就是避免與相關文章進行互證。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九五八年版《魯迅全集》還在個別地方對魯迅作品進行了修改,如在《豎琴·前記》中,原有“當時指揮文學界的瓦浪斯基,是很給他們支持的。讬羅茨基也是支持者之一,稱之為‘同路人’。”而到了一九五八年版中,則刪去了“讬羅茨基也是支持者之一”。同時,在對魯迅作品里托洛茨基出現時做了注釋:“在一九二七年因為反對蘇維埃政權被聯共(布)清除出黨。”因為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環境中,托洛茨基是蘇聯認為的反面人物,所以魯迅對他的肯定不能再出現,所以才進行了刪除,并以注釋的形式對托洛茨基進行否定。但這樣的刪改,使得上下文的意思發生變化,將瓦浪斯基變成了“同路人”。

    魯迅著作的“國有化”過程,意味著魯迅作品要為當下政治需要服務,要為國家意識形態的建構服務。魯迅著作的編輯、注釋與闡釋工作,成為國家意識形態建構的重要過程。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出現為服務政治需要而扭曲魯迅原作的現象也就不足為怪。此時,再對照馮雪峰最初對《魯迅全集》是否收錄注釋時猶豫未決的態度,也可想見他也許早已預見到問題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