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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筆記小說:彌補正史對民間關注有限的缺憾
    來源:中國青年報 | 司聃  2022年04月28日07:13

    筆記小說是中國古代一種較為常見的文學形式,簡言之,為筆記體式的短篇故事。最早可追溯至魏晉時期,時人多有志人志怪類文集,以南朝劉義慶所著的《世說新語》為代表,寫人記事簡約,形式靈活。

    就數量而言,中國古代筆記小說可謂浩如煙海,至清末,存世有數千種之多。種類繁多的筆記小說所記內容也極為駁雜,反映了社會各個階層的生活狀況,上寫公侯將相的朝野秘聞,下書黃土地上的一片高粱。體量如此巨大的內容,極難辨析厘清現實真假,縱如此,依舊有其史料學意義。

    作為筆記小說,定然不失虛構與主體自我創作的成分,但這種類型的文學作品自面世伊始,便受到史學影響,有注重實錄的傳統,且希冀在事件描述中給人以道德教化。魏晉時期的志人志怪為后世筆記小說開拓題材、確立基本精神,此期間的作者多有史官等文職身份。比如,志怪小說《搜神記》作者干寶,在晉元帝時期任佐著作郎一職,為編修國史的史官;再如,梁武帝朝,殷蕓曾為右長史,在作通史時將正史所不錄的街談巷語收為一帙《殷蕓小說》。

    因此,魯迅先生對此期間的筆記小說有“六朝人之志怪,卻大抵一如今日之記新聞,在當時并非有意做小說”的判斷。簡言之,魏晉筆記小說的創作性質為“采錄傳聞”,秉筆實錄當朝事件,非有意虛構。筆記中雖然有文學性的虛構敘事,但依舊在不悖離歷史背景真實的前提下展開。

    后世筆記小說多沿用魏晉六朝志人志怪的敘事視角,以記事者的角度客觀記錄所述事件發生的時間與地點、人物的姓名與籍貫等具體信息。書中屢見“秀州天寧長老妙海時在彼縣,親見之”“小二至慶元時尚存,安國長老了祥識之”“泉州僧本偁說”之類的句子,借他人之口來佐證自己記載之可靠,強調所錄內容的真實性。

    誠然,作者(記錄者)的創作觀念偶有反復,如《夷堅志》作者洪邁,一方面認為“稗官小說家言不必信,固也”,肯定筆記小說的文學性質與作者撰文時的主觀性;但同時又宣稱“若予是書,遠不過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據依者”,依舊強調所述事件的真實性。這種“執筆記錄”的寫實態度與史學家秉筆實錄的精神相契合。

    許多筆記小說描述的世界是幻象世界,與現實世界疏離乃至相悖,但仍然有相當部分具有史料學意義。唐之后,筆記小說就內容而言,多具有民間性及社會性的特征,多述各地風俗怪談。比如,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支諾皋》中有《葉限》一文,記錄古代邕州地區百越民族的口傳敘事,為世界最早有文字記載的“灰姑娘”類型故事。

    至宋,大量筆記作品記錄詩歌本事與詩人言行,成為后世詩評家所沿用的筆記體文學評論形式。而以洪邁《夷堅志》為代表的志怪類筆記作品,細述宋代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的軼聞、掌故、民俗等,為后世提供許多史料參考。

    明清兩代筆記小說類文獻多有訓詁考據之類的內容。有清一朝,筆記小說中的邊疆地理內容日益增多,如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記錄數量相當的新疆社會民俗內容,其中有關屯田制度及“瑪哈沁”的相關記載,為研究邊疆史重要的參考內容之一。紀昀認為,筆記屬“寓勸戒、廣見聞、資考證者”。

    學者們普遍關注到筆記小說創作的史學傾向及其內容的史料學意義,對之多有闡述。明代王士禛有“說者,史別也”的判斷,認為筆記小說為史家別一種;朱康壽詳述為“說部為史家別子,宗厥大旨,要皆取義六經,發源群籍……自《洞冥》《搜神》諸書出,后之作者,多鉤奇弋異,遂變而為子部之余,然觀其詞隱義深,未始不主文譎諫,于人心世道之防,往往三致意焉。”

    相對于正史以政治歷史為脈絡,側重對典章制度、帝王將相的書寫,筆記小說記載了大量平民社會的生活,拓寬了傳統史料的范圍,彌補了正史對民間關注度有限的缺憾,成為正史的重要補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