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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義指向與價值承載(歐陽友權)

    http://www.tc13822.com 2014年04月25日09:58 來源:人民日報 歐陽友權

      閱讀提示

      ●無論網絡文學與傳統文學有多么不同,只要它還是文學,還屬于精神產品,那它一定是一種主體表達和文化建構,是承載了傳統、蘊含了價值選擇的意義賦予

      ●網絡自由是一種有限度、有擔當的自由,網絡寫作也應該是一種有為而作,對于網絡環境的凈化,網絡文學作者責無旁貸

      ●在以讀者為中心的市場機制下,打造“全媒體”經營、產業鏈延伸的商業模式,實現文化資本的利潤最大化,成為網絡文學發展的經濟驅動

      是精神產品就有責任和義務提供精神“鈣質”

      網絡文學熱度不減,社會公眾對網絡文學關注度的上升和網絡文學影響力的不斷擴大,讓我們對這一新的文學形態有了更高的期待,同時也提醒我們思考一個問題:網絡文學在規模生產和廣泛傳播的同時,是否應該重視自身的意義指向與價值承載?

      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在于,網絡文學無論作為一種大眾文化產品還是作為文學作品,都應該富含積極健康的精神品質,傳播正確的價值觀。網絡寫作不是“零度寫作”,也不僅是“孤獨者的狂歡”,而是一種主體表達和文化建構,是承載了傳統、蘊含了價值選擇的意義賦予。無論網絡文學多么另類甚或叛逆,不管其媒介載體、寫作技能、傳播途徑和閱讀方式與傳統文學有多么不同,只要它還是文學,只要它還屬于精神產品,屬于大眾文化產品,就應該具有精神文化產品的特點,通過特定的意義指向和文化價值觀產生積極的影響力與感染力,為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生活特別是青少年成長提供精神“鈣質”。

      如果說文學是“引導國民精神的前途的燈火”,網絡文學有責任為這一燈火護持加油,讓它在網絡時代仍能發揮引導作用。網絡寫作需要認真面對文學與歷史、文學與道德、文學與社會正義、文學與意義承載等重要命題,更好地傳遞人文理性,彰顯時代精神,參與建構我們這個時代的核心價值觀,而不是以任何理由放棄主體責任,更不能去價值化、去主流化。有這樣的邏輯支點和底氣,倡導這樣的價值理念,是明確網絡寫作意義向度的前提。

      缺少他律又無以自律,導致網絡寫作泥沙俱下

      當然,相對于傳統文學,網絡寫作擁有更多的自由和更少的限制,更尊重讀者和市場,而不是謹遵傳統慣例。虛擬空間的自由性和網絡寫作的“零門檻”,把傳統文學生產的前置型“把關人”變為產品下游的市場選擇。博客、微博、微信等數字化“自媒體”的快速普及,把“人人都能當作家”的昔日夢想化為現實。這讓文學創作“高山仰止”的狀況發生改變,文學生產由專業化轉為自主創作的大眾化。特別是在利益驅動、“催更”壓力的情境下,網絡寫作往往是運筆如飛,恣情快意,顧不得考慮藝術品質和價值導向,失去他律又無以自律的書寫,會讓粗制濫造的所謂“文學”甚至文字垃圾并陳于網絡空間。這時候,不僅文學創作與大眾文化生產、文學與非文學的界限變得模糊,作品質量也會出現泥沙俱下、良莠并存的情形。娛樂至上和過度商業化的傳媒語境,可能將弱化創作者應有的責任意識,造成網絡寫作崇高感的缺失。其結果,網絡書寫表達的往往不再是社會需要的文化正能量,而是自娛自樂,是迎合市場的文化快餐甚或成為公共空間的文化噪音。

      在自由與擔當、市場導向與藝術追求之間謀得平衡

      面對急劇變化的傳媒和時代環境,網絡文學需要端正價值導向,關鍵要處理好兩種關系。

      一是網絡自由與文學擔當的關系。網絡寫作更注重個人經驗、即時感受,適于張揚個性、釋放創造性,這是互聯網的誘人之處,也是網絡文學增長迅速、匯聚人氣的一個重要原因。但網絡虛擬空間是現實社會關系的技術轉換,網絡自由應該是一種有限度、有擔當的自由。網絡環境的凈化離不開網民的自律與責任,文學寫作者更是責無旁貸。網絡文學發展到今天,需要用審美擔當去證明其自身是一種有作為的文學,是文學發展到數字技術時代的一個有價值的歷史節點。相反,如果一味地追求自娛娛人,一味地免責任性,回避社會擔當,網絡文學應有的價值賦予和功能指向將面臨消解的危險。如是,縱使虛擬世界為文學寫作贏得了更多的自由,卻也不得不為這種“自由”付出代價——文學將在沒有擔當的“自由”中迷失自己的本性,喪失應有的價值。故而,網絡自由應該是基于主體承擔感的自由,網絡寫作也應該是一種有為而作。這不是說網絡文學只能“宏大敘事”,走到“假大空”、僵化教條的路上去,而是倡導網絡作者有一定的境界追求,有起碼的社會責任,有正確的思想價值取向。有了這樣的追求、責任和價值取向,無論是寫人間、寫魔界,寫穿越還是寫盜墓,寫都市言情抑或是玄幻武俠,題材不同,內容各異,但都能給我們帶來享受和滋養;反之,如果漠視或喪失這樣的追求、責任和價值取向,怎么寫都不會是有價值的網絡文學。

      二是市場導向與藝術追求的關系。要藝術還是要市場,傳統觀念大多會選擇前者,但在網絡文學領域卻常常認同后者。我們知道,網絡文學是傳媒文化市場的產物,是迄今為止產業化程度最高的一種文學形態。在這里,讀者至上的市場選擇是文化資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一個作品的點擊率、收藏量、“打賞”數,不僅與作者的收入和聲譽直接掛鉤,也成為評價作品的重要尺度,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似乎掌控著網絡寫作的“命門”。近年來,起點中文、中文在線、騰訊文學、縱橫中文、塔讀文學、百度多酷等一批文學網站對產業化經營的積極探索,逐步建構起網絡文學以讀者為中心的市場機制。嘗試打造“全媒體”經營、產業鏈延伸的商業模式,實現文化資本的利潤最大化,已成為網絡文學發展的經濟驅動,這對于媒介融合時代的文學,特別是網絡類型小說的海量增長無疑是一種強勁的推力。但由此造成的作品“數量”與“質量”的落差、有“文學”而缺少“文學性”的矛盾,一直是困擾網絡文學發展的短板,備受質疑甚至是詬病。要明確網絡文學的意義向度,建立正確的價值體系和評價標準,就不能不處理好市場導向與藝術追求之間的關系,尋找到兼容的平衡方式,以紓解網絡寫作“商業化”與“文學性”之間的矛盾。也許這一矛盾還會在網絡文學領域長期存在,但只有認識到這一矛盾的根源,獲得調節二者關系的自覺性,才有助于問題的克服,幫助網絡文學建立正確的意義向度,進而創造網絡文學的健康與繁榮。

      (作者系中南大學文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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