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戲迷“打賞”戲曲名家,常常攀比斗氣,為爭一口氣,傾家蕩產者并不在少數。然而現在,方興未艾的網絡文學“打賞”,其攀比之味也越發濃郁。
在筆者看來,網絡文學不是免費午餐,無論是網絡還是作者,都需要金錢來維持生存。從這個角度說,這種“打賞”應該是一種有益的探索。事實上,今日的讀者“打賞”網絡文學,只要正確引導,有利于網絡文學的健康發展和文學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實現勞有所得。但是,動輒幾十萬的“另類打賞”,或典當手機、賣血來“打賞”,則是必須引起警惕的。
“打賞”的合理性應該基于讀者對網絡文學的真實評判。如果“打賞”的標準來自于非文學性,那么“打賞”就會淪為炒作、炫富的“金錢游戲”,不僅不宜提倡,還應給予批判,甚至從技術上予以取締。看一部網絡文學付出幾十萬元,這已經與文學評價無關了,不是幫著作者在炒作,就是在炫富。無論哪一種,都是不健康的,都應該從文學“打賞”中將其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