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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兒童文學跨界寫作帶來“新質生產力”
    來源:文學報 | 徐魯  2024年07月22日11:51

    兒童文學和成人文學,長期以來確實存在著某種“壁壘”,甚至在所謂的一條文學“鄙視鏈”上,都有自己不太樂見的位置。好在這種局面正在漸漸得到改變,很多成人文學作家陸續加入到兒童文學創作中,我認為這可能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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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山東膠東老家上中學的時候,每天要走一段山路。遇到陽光煦暖、安安靜靜的中午時分,走在黃葉繽紛、荻花飛舞的山路上,有時會突然驚飛一些正在愜意地躺在正午的山路旁,攤開翅膀曬羽毛的小山鶉。小山鶉撲啦啦驚叫著飛起的情景,一直留在我的記憶里。

    每個作家的心里和生活經驗的積淀里,其實都有這么一窩童年時的小山鶉,就看你什么時候能喚醒或者是驚醒它們了。現在許多成人文學作家開始跨界寫作兒童文學,我覺得就像是自覺地喚醒或驚醒了這窩在山路旁曬翅膀的小山鶉。

    在談到成人文學與兒童文學的關系時,我發現,最近幾年里,大家經常引用到這樣一些話,比如博爾赫斯的一個觀點:“一切偉大的文學,最終都將變成兒童文學?!边€有小說家汪曾祺先生的一句話:“一切文學達到極致,都是兒童文學。”還有張煒先生的一些觀點,他認為,兒童文學不能過分地從整個文學中獨立出來;兒童文學其實是一切文學源頭的部分;缺失了兒童文學,文學世界是不完整的。所以張煒還認為,兒童文學更讓他“靠近文學核心”。

    近來有個盛行的新詞,叫“新質生產力”。成人文學作家跨界創作兒童文學,也為當下的中國兒童文學帶來了“新質生產力”。無論是對兒童文學題材領域的拓寬,對兒童文學風格多樣化的加持,還有兒童文學創作力量的添加,都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值得慶幸的。原本是“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壁壘”,被悄悄打破了。

    贊美的話不必多說,我講一點自己對這種“新質生產力”的觀察所得,也是幾個比較容易被忽略的問題。當然,作為問題,也不是成人文學跨界寫作兒童文學所獨有的,不少有著多年兒童文學創作經歷的作家,也同樣存在這樣一些問題,所以說出來與大家共勉。

    一是語言的準確與規范化問題。作家都是很注重創作個性的,包括語言風格的個性。但是,所有的兒童文學,其實有一個隱形的功能,就是在幫助小讀者學習語文。他們閱讀兒童文學,除了接受思想感情的陶冶、真善美的啟迪與享受,同時也在潛移默化地學習語文、感知母語的魅力的過程中,因此就要求兒童文學的語言必須是純正、優美、準確和規范的現代漢語,而不能因為過度地強調個性而使語言“失范”。我讀過一位茅盾文學獎獲得者寫的一部長篇兒童小說(當然,這部小說出版時他還沒有獲“茅獎”),主人公是一個膠東兒童,也是用第一人稱來寫的,但通篇都用山東方言里的“俺”來敘述,滿書都是俺、俺、俺的。我覺得這也不對。偶爾的對話里用一點方言可以,但作為兒童小說的第一人稱來敘述,還是應該用“我”才是準確、規范的。不然的話,如果上海的作家用第一人稱寫兒童小說,那就可以通篇都是“阿拉、阿拉”了,這肯定行不通。

    在成人文學里也許可以大膽地、放肆地、淋漓盡致地發揮你的語言個性,甚至幾千字不用分段落、也不使用標點符號,也可以文白夾纏、生造詞語,乃至使用一些粗俗不堪、足以引起人們生理不適的詞句。但兒童文學卻容不下這些。你可以不那么優美、不那么生動,但你必須做到純凈、準確、規范。這就是兒童文學的特殊性。其實,“生動”“優美”的前提,首先要做到“精確”,越是準確的描寫,越是生動傳神的。我記得汪曾祺先生說過,他在北京西單聽見交通安全宣傳車做宣傳,有一個句子:“橫穿馬路不要低頭猛跑”,他認為這就是很好的語言,好語言的唯一標準就是準確。他還舉過一個例子,有個作家寫的小說,用的是第一人稱,“我”是一個剛剛入學的孩子,小說里寫到這個孩子對自己一個同桌女同學的印象是:“她長得很纖秀。”汪曾祺說,這是不可能的。一個小學生的語言和思維力不可能有“纖秀”這個詞,這就是兒童文學語言不準確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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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知識傳遞的準確性問題。小讀者閱讀兒童文學,除了有學習語文的功能,同時也是在積累知識的過程。不能因為寫的是文學作品,里面涉及到歷史人文知識、自然科學知識,就可以假借想象、虛構的名義似是而非。這也容易陷入誤區,這樣的例子也有很多。

    大家都讀過一首名詩,其中有這樣的句子:“我是你雪被下古蓮的胚芽,我是你掛著眼淚的笑窩,我是新刷出的雪白的起跑線,是緋紅的黎明正在噴薄——祖國啊,我是你十億分之一,是你九百六十萬平方的總和……”詩歌確實寫得很美。作者寫這首詩時,我國還只有10億人口,說自己是“十億分之一”沒有問題,問題出在最后一句:“九百六十萬平方的總和”?這是什么意思?連小學生都知道,我們祖國的國土面積約為960萬平方公里,是“平方公里”,而不是“平方”。960萬平方才有多大呢?所以,這不僅是描寫和傳遞知識上的不準確,而是完全錯誤的。這跟“白發三千丈,緣愁似個長”“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軒轅臺”“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等文學里的夸張描寫手法,是不一樣的,而是傳遞知識上的錯誤,是細心的小讀者發現了這個問題。

    我寫過一本散文集《果園里的小鳥》,是一本專門寫我觀察和發現的一些鄉間小鳥的生活的書。記得我從《兒童時代》上的“萬寶全爺爺”科普小信箱里得知,啄木鳥平均每天要對著堅硬的樹木,“篤篤篤”地快速敲上500至600次。所以我在書中的一篇《啄木鳥的秘密》里寫到了這個屬于科普知識的小細節。有一個南京的小學生讀到了這本書,就給出版社編輯寫信說:他從另一本書上看到,啄木鳥每天“篤篤篤”地要敲幾十萬次。他對我寫的每天500至600次提出了質疑。這種閱讀習慣就非常好,說明他在運用自己所獲得的知識,在閱讀中有所思考和思辨。他的質疑也引起了我的警覺,我必須馬上重新查對一下。我算了一下,一天24小時,共有86400秒,就算啄木鳥不吃東西、不睡覺,一直不停地在“敲鼓”,每秒一次,最多也只有8萬多次。不可能幾十萬次,何況啄木鳥也要睡覺和休息的。我查對了一些科普資料發現,我寫的沒錯。不過這個小讀者的質疑倒是很好地提醒了我,無論在什么時候、寫什么東西,都應該做到準確無誤,不能當“差不多先生”,不然就會“誤人子弟”。

    我的長篇小說《遠山燈火》出版后,也遇到過一個類似的問題。有一位深圳的初中生給我寫信,對一處描寫提出了疑問:《遠山燈火》下部第二十九章“藏過火種的山洞”中有一處描寫:主人公梁滿倉清晰地記得,“他的爺爺入黨的那天夜里,在宣誓書上方還掛著一面紅色的旗子,旗子上面畫著鐮刀和錘子?!边@位小讀者質疑說:在滿倉爺爺入黨的那個年代,中國共產黨黨旗上的圖案是鐮刀和斧頭。他還用了一個例證說,毛主席1927年寫的《西江月·秋收起義》中就寫了:“軍叫工農革命,旗號鐮刀斧頭”。

    那么,到底是鐮刀和錘子是對的,還是鐮刀和斧頭是對的呢?實際上,我寫的“鐮刀和錘子”是對的,當時和現在,黨旗上的圖案都是鐮刀和錘子,而不是斧頭。我查了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詩詞選》里,給《西江月·秋收起義》中的“斧頭”做的注釋是這樣說的:“黨旗上的錘頭當時常被認為斧頭?!笨梢?,這種“誤認”很早就存在了。我回信給這個小讀者,除了解釋了歷史上存在這種“誤認”,還告訴他說,毛主席在詞中把錘子寫成斧頭,可能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為了詞句的押韻:“軍叫工農革命,旗號鐮刀斧頭?!刂髦刂貕浩?,農民個個同仇?!毖旱亩际莄hou韻。

    我舉這些小例子,只有一個意思:兒童文學在傳遞知識方面,不可漫不經心,不能想當然。小朋友們好不容易在課堂上學到的一點準確無誤的歷史知識、地理知識、人文知識和科普知識,可不能因為讀了一本兒童文學作品而毀于一旦。

    有一次,在北京參加書展和張煒先生閑聊時,說到一些外國作家,他們無論寫什么自然現象和名物,特別是在寫動物、植物和大自然中的物候景象時,都非常講究準確性和科學性,講究細節的精確。有的喜歡寫飛鳥、寫昆蟲的散文作家,往往就是鳥類學家、昆蟲學家;寫山林和草原動物小說的作家,往往也是野生動物行為研究專家。記得張煒當時有點忿忿地說:我們的很多作家往往都是“差不多先生”,憑著自己過于自信的想象力和臆造能力,想當然地去描寫,不在乎細節的精確性和科學性,很多細節似是而非,經不起仔細推敲。張煒的這番話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非常認同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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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題材上的“兒童不宜”問題。與此相連的還有一個傳遞什么樣的價值觀的問題。兒童文學當然不應回避、甚至應該帶著更大的責任心去向少年兒童講述諸如戰爭、疾病、死亡、核污染、種族歧視、父母離異、家庭破碎、校園霸凌等等帶有負面色彩的題材。但是也有一些題材,在成人文學里不是問題,卻并不適合拿來做兒童文學的題材的,比如暴力、同性戀、“黃賭毒”、宗教信仰、迷信等等。比如,有的地域文化的題材,帶有一定的原始崇拜式的神秘性,有的傳說中的某一種生物,特別是動物,本身就是迷信的產物,屬于怪力亂神一類的東西,作為成人文學里的內容,也許沒有什么不可,但有的成人文學作家拿來作為兒童文學的內容,把帶有神秘性、迷信色彩,屬于玄幻類的東西當成童話的內容,十分不妥當。更有甚者,把這些屬于玄幻、奇幻、穿越類的怪力亂神,假借科幻作品的名義來表現,那更是對科學精神缺乏正確的認知和敬畏;還有的作家因為寫慣了成人文學,所以在兒童文學里寫到對男孩、女孩或是成年男性、女性的打量,感覺他描述時的視角和心理,都不是兒童文學應有的,而是成人化的。對題材的取舍與選擇,與作家要表現什么樣的感情、趣味,傳遞什么樣的價值觀和文化觀,有直接關系。我認為,在兒童文學里,向少年兒童們傳遞的價值觀,必須是清晰、明亮、健康、正確的,而不能含含糊糊、神神道道、高深莫測。

    四是兒童文學的“深”與“淺”的問題。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會與第三個問題正好形成另一個極端。有的成人文學作家,對兒童文學的理解可能比較簡單化和印象化,以為兒童文學不過就是引導小孩學好,是“教育兒童”的文學,把兒童文學簡單和淺顯地理解成了“美德教育”和“知識童話”。所以,有的作家寫兒童文學就故作“小兒語”,像過去的“小喇叭廣播”和“孫敬修爺爺講故事”一樣。有的出版社請我寫書評,就寄來過一些成人文學作家寫的這樣一些兒童文學。在這里,我想表達我的一個觀點:兒童文學不應該一味迎合小朋友喜歡輕松、好玩、搞笑、無厘頭的快餐式口味,而應該盡量通過作品為他們做一點“思想加法”。也就是說,不要“故作小兒語”,兒童文學首先必須是“文學”。兒童文學的“文學性”,不能因為讀者的年齡而減弱,甚至變得寡淡,恰恰相反,兒童文學需要更高超的、“潤物細無聲”的文心、智慧和技巧。

    經典童話《精靈鼠小弟》和《夏洛的網》的作者E.B.懷特,是一位著名的美文作家,《紐約客》常年的撰稿人。他在回答《巴黎評論》的訪談時就這樣說過:為孩子們寫東西,應該往深了寫,而不是往淺里寫。他說,“孩子的要求其實是很高的,他們是世界上最認真、最好奇、最熱情、最有觀察力、最敏感、最乖覺,是一般說來最容易相處的讀者。只要你的寫作態度是真實的,是無所畏懼的,是澄澈的,他們便會接受你奉上的一切東西。”對一些兒童文學作家在作品里故意避免使用一些他們認為孩子們不會認識的單詞的做法,他也不以為然,他認為,“我感覺這樣做會削弱文章的力量,且讓讀者覺得無趣。要知道,孩子們什么都敢嘗試。我把難詞扔給他們,他們一反手就擊球過網了。應該相信,如果孩子們身處一個吸引他們的文本環境,他們反而會喜歡讓他們為難的詞?!比绾卫斫鈶烟氐倪@段話?我覺得,最簡單的理解就是:即便是寫兒童文學,也應該盡力去做一點“思想加法”,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