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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動物園中的卡夫卡——規則怪談與控制社會
    來源:《文藝理論與批評》 | 王鑫  2024年05月14日09:17

    2021年11月30日,一個誕生于小眾二次元論壇“A島”的帖子震動了社交平臺。這個名為《動物園規則怪談》(作者為phKeaLx,以下簡稱《動物園》)的帖子發布在論壇的怪談類版面上。“怪談(かいだん)”來自日文,特指鬼怪故事。而規則怪談,則是一種特殊體裁,它沒什么故事,完全由一條條規則組成,但閱讀規則,又可以腦補出整個世界的恐怖圖景,產生“細思恐極”(越是細想越是覺得恐怖到了極點)的效果。《動物園》發表后,獲得了大量人氣,也令“規則怪談”迅速火爆,成了一個類型,在A島、知乎、B站、番茄等平臺均有創作。其中較為知名的有《切比雪夫糖果廠規則怪談》《封校規則怪談》《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等,但相比《動物園》,無論是謀篇布局、恐怖程度,還是主旨升華,都差了很多。至今為止,《動物園》仍然是這個類型的巔峰,頗有些“孤篇壓怪談”的架勢。

    《動物園》開頭如下:

    親愛的游客,歡迎你們來到本市最大的動物園。……在觀光游覽時,請各位游客務必遵守以下規則,以確保你們的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1.本園安全措施保障絕對沒有問題,動物沒有出逃的可能性,尤其是小型草食動物大多被關押在不可觸摸的封閉性環境里。因此,如果您看見路邊有逃跑的兔子,請立刻帶著您的孩子遠離并報告工作人員,不要靠近,不要觸摸,尤其是兔子發現并且開始高速靠近你的時候。

    2.猿類的園區只有一條街道,且只展示猿類動物。如果您發現了兩條街道,且展示動物包括兔子,請選擇左邊那條,并盡可能快速地結束對該園區的參觀。

    3.大象是一種體型巨大、有著扇子一般的耳朵、鼻子很長、腿粗得像柱子的生物,而且不是白色的。請確保你在大象園區看見的是且只有大象。

    4.動物園的飲料店不提供“兔子血”,如果您在貨架上看見了,請不要購買。

    5.不要獨自停留在兔子園區的樹蔭下。

    6.本園沒有海洋館。如果有工作人員向您販賣海洋館的票,拒絕他們。

    7.如果您已經看見了海洋館,立刻離開,并打通地圖上標記的電話進行告知。

    讀者剛開始可能一頭霧水,但讀著讀著,大約就會開始覺得不對勁了。明明是弱小得不能再弱小的兔子,卻要躲開它;明明每個人都知道大象的模樣,卻要強調它的外形;明明上一條還說“沒有海洋館”,下一條就在講“如果已經看到海洋館……”。這里有太多矛盾和不合常理的地方,令人不得不警覺起來:我會在這個動物園里遭遇什么?或者說,這里到底有什么?

    整篇怪談分為九個部分,除了游客守則,還有動物園員工守則、海洋館員工守則、游客撿到的紙條、海洋館內部告示、海洋館員工守則、保安留下的便簽、園長桌上的文件和客房遺留的紙張。它們就像一套相互關聯的謎題(puzzle),或一套地圖,共同邀請讀者來探索這里的真相。乍看上去,這是推理小說的老玩法了,提供線索、設置懸念、誘導讀者進入錯誤的方向,再給他們一個完全意料之外的答案……除非——掌控了文本權力的“作者”,拒絕了傳統推理的套路:給出明確的答案,即可認識的真相。

    《動物園》的神奇之處在于,一旦開啟推理,就會被迫一直推理;而每一次推理,都不會帶來任何真相,只會把人帶向下一個深淵。換句話說,人越是想要弄明白這座詭異的園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兒,就越是毛骨悚然。在“游客撿到的字條”中,先是有些亂涂亂畫的字跡“亂了亂了,全亂了”,然后歪歪扭扭地寫著:“前四頭白獅子是猿猴,第五頭白獅子是山羊,兔子是大象,藍色是黑色……你是大象(這句話字跡極其潦草),我是山羊(這句話字跡異常工整)……”

    這位游客的恐懼,正是所有讀者的恐懼。而恐懼的閘門打開了,就再也無法合上。越是不安,就越是依賴規則;越依賴規則,就會卷得越深,越發不安……構成了惡性循環。而在接下來的分析中,我們將看到,這個惡性循環跨越了現代、科層制與后現代的問題意識,以游戲和隱喻的方式,將對社會現實的洞察擺在人們面前。而這一切,與一百多年前的卡夫卡在精神上遙相呼應。

    一、安全區與精神空間

    英國思想家安東尼·吉登斯在《現代性的后果》(1990)中認為,“我們今天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一個可怕而危險的世界”。在其中,每個人都無力保障自己的安全,因為他們總是被迫陷入“無知”的境地。為此,吉登斯舉了個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例子:很多人都會開車,可他們都知道“車”是怎么回事兒嗎?怎么組裝?怎么發動?哪個零件卡殼了會爆炸?……人們表面上是在開車,實際上是在進行一項危險的活動。而為了降低車毀人亡的概率,就需要汽專家來進行“風險管理”。普通人能做的,只是把自己的安全交給專業人士、信任他們,然后冒著生命危險使用現代設備。沿著吉登斯的邏輯我們可以推論,“安全駕駛守則”就是外置的“汽車專家”。

    現代生活中,每一條規則都是一條危險邊緣的高壓線,它下達各種禁止的命令,反向生產出一片安全區域,保障人的肉體安全。安全區內,做什么都可以;安全區外,沒有人會為你的死亡負責。這就意味著,如果一個人要進入一個稍微有點風險的空間,他應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閱讀規則。哪怕只是乘坐電梯,也不應該違反使用電梯的安全須知。關于規則最常見的說法之一便是:每一條規則背后,都有至少一條血淋淋的人命。

    這不是一句虛假的恐嚇,規則問題就是生存問題。漢娜·阿倫特在討論20世紀中葉的技術條件時,曾用“海森堡人”這個隱喻來講述人“不得不”屈居于技術環境之內的境況。對于測不準原理,阿倫特描述道:

    ……測不準原理斷言,“有一些成對出現的性質,例如一個粒子的位置和速度之間存在這樣一種關系,以至于對其中一個測量的精確度提升了,另一個的精確度就要打折扣”。海森堡從這個事實得出的結論是,“在我們選擇了哪一種測量方式的時候,我們就決定了自然的哪一面要被測量出來,哪一面要被遮蔽”。

    換句話說,測量永遠會出現選擇和偏差,無法完全還原客觀情況。但與此同時,技術還是架屋疊床般地完成了此前人類無法實現的夢想——比如登上太空。但技術力越高、速度越快,被遺漏和丟棄的部分也就越多。于是這里就埋藏了巨大的風險。好比說“載人航天”是冷戰時期美蘇軍備競賽中誕生的頂級技術,可宇航員在太空中哪怕面臨一點兒“真實環境”,都會死亡。現代生活中,類似的風險也遍布其間:生產車間、實驗室、汽車、飛機、地鐵……

    正是這樣的意識,開啟了“規則”的敘事能力。當人們看到“禁止在電梯上蹦跳”就聯想到各種電梯跌落的恐怖場景時,規則就已經變成了一類可以生產許多敘事的“元敘事”。通俗地說,它就是恫嚇與腦補的雙重運作(“自己嚇自己”):在一條規則背后,總是存在不止一種關于為什么會有這條規則的解釋;而每個人讀到規則后,聯想的場景也不盡相同。因此,安全區不是一個客觀區域,而是想象區域,它與規則的邊界不完全重合,在每一個人的理解中都可能發生位移和變形。這些腦補的場景,不見得是建立規則的事故原因,卻有可能變成新的事故。這非常符合常識:即使面對同樣的規則,人們也能根據個人理解,做出完全不同的操作。但萬幸的是,合理的規則設計總會留出足夠大的安全區,讓現代人在里面生存、喘息,保證人的想象與真實的安全范圍盡可能重合。

    而《動物園》就是在利用這一點,并反其道而行之:它建構規則之間的矛盾、破壞所有的安全區。比如,我們可以在《員工守則》中看到這樣的描述:

    6.本園沒有海洋館,如果你的同事對你提起海洋館并肯定它存在,馬上停止對話。這個同事已經不是你認識的人了。

    7.如果你看見了海洋館,不要進入,告訴自己它是不存在的,馬上離開。

    …………

    10.如果有游客向你求助,聲稱在違背游客守則前提下與朋友走散,立刻攜帶該游客前往獅子園區,交給獅子園區的工作人員,他們會知道怎么做。在此期間你可能會遇見穿黑色工作服的同事試圖參與你的工作,拒絕并無視他們,他們不是你的同事。

    …………

    15.……如果你被正常狀態下的白獅子襲擊,但沒有當場死去,第6、7條作廢,不要急著去醫院,你不會死。離開獅子園區之后,前往海洋館,你會很快發現它,你將穿上黑色的工作服。

    在第6、7條規則中,海洋館還是一個極具風險的地方,當它出現在對話或目光中時,需要停止對話、主動無視并盡快離開。第10條中的黑衣員工也是如此。可到了第15條,進入海洋館、換上黑色工作服卻變成需要遵守的規則。這正如一位網友評論:

    ……不同的規則指向的安全區域都不一樣,甚至有的會前后矛盾,在此之前的規則怪談中給人以安全感的,就是只要遵守規則就會安全,可是這個規則怪談沒有,前后矛盾的規則導致大家不知道該相信哪一個,僅有的這么一點安全感也就消失了。

    他講得非常準確,一旦安全區徹底崩塌,任何遵照規則的行動都無濟于事,沒有任何一塊可靠的落腳之地時,人們便會陷入恐懼。

    弗洛伊德在著名的《論“令人害怕的東西”》(“Das Unheimliche”)一文中提出,害怕的感覺來源于“被壓抑的熟悉的東西”,比如逝去的親人以幽靈的形態回來,玩偶突然崩開了線、變得面容可怖。這里,與恐懼相對的是“親切”“熟悉”“在家”(“heimlich”有“關于家庭、住宅”之意),恐懼則表現為矛盾和異樣。

    關于規則的恐懼往往指向一個“自動”的技術環境,這個環境本質上是失控的。如果從弗洛伊德的分析出發,那么“自動”的機器本身就足夠可怕——本來應該靜止的東西以不可理解的方式運動,好像活過來一般——就像一個人初入工廠、面對龐大流水線可能會產生震驚與戰栗。但接下來,他唯有適應它,對這種“自動”的恐懼產生麻木,甚至漠不關心,才有可能投入生產與生活。換句話說,現代人已經經歷了“適應恐懼”(把“非家”的東西重新“在家化”)的二階辯證過程,才能若無其事地生活在現代社會。因而關于規則的恐懼總是朝向具體的操作,“非家”(unheimlich)則更像是一層底色。

    此時,規則的作用就是在麻木的基礎上再次喚醒恐懼。規則告訴人們,違反規則的嚴重后果是受傷乃至死亡,它的酷烈程度不亞于古代的酷刑。于是,它造成了一種低于存在論的、赤裸的、關乎生死的恐懼:失去保護的恐懼(比如失去安全帽、口罩、隱私),被環境殺死的恐懼——這個環境甚至不用轉變形態,以不熟悉的方式歸來,它只要按照人們習慣的方式正常運轉,就足夠將人殺死了——就像流水線削去手指。只是,不同于酷刑,這種肉體刑罰再也沒有崇高的指向——它背后沒有什么法律、王權或上帝的意志,只能怪這個人頭腦混沌、咎由自取。這是現代的危機本質,也是工業生產的可怖側面。

    因此,我們不妨將這種關于規則的恐懼視為“技術恐懼”(techno-fear),用來形容一種源自操作后果不可知的害怕,以區別于弗洛伊德意義上的“非家”的恐懼。“非家”的恐懼關乎存在方式,而“技術”的恐懼指向生命安全。現代人不可能弄清每一條規則的后果,只能把問題“外包”,交給專業的人或組織:希望自己活在對危險“漠不關心”的安全狀態,只需要足夠明顯的高壓線在自己可能犯迷糊的時候提示一下。于是,安全問題就轉變為一個流程控制問題:如何保證人的正常活動、而不使他們過度焦慮?如何在適當的時機提醒?

    正是在流程的各個環節之上,《動物園》展開了它的詭計:它通過不斷引導和示警,把人從眼前的危險中拯救出來,帶他們進入“更安全”的空間。但每一次引導,都整體地將人推向了“更危險”的處境。直到破碎的安全空間無法拼湊出一塊完整的立足之地,人們才意識到文本的圖窮匕見:這一切的根源是認知已經不可信賴了。

    于是,事情變得可怕起來。大家可能都聽過一個游戲,名字叫“不要想象一只棕色的熊”,游戲開始后,一旦腦子里出現棕色的熊,就宣告失敗。這個游戲讓人們注意到,人的意識最初只能接受肯定性的內容,無法接受否定性的內容。這正是弗洛伊德在《夢的解析》中提出的觀點:“否定性”是后天的、次級的,人們意識底層,只散落著一些雜亂的、肯定性的意義碎片。因此,越是極力否定某事,就越是在精神世界強化了它的存在。也就是說,人們可以在物理空間使用否定性規則反向劃定安全區域;但卻不能在精神世界復制這一做法:它只會起到反效果——只要在意識中種下危險的種子,危險便永遠不會消失。它永遠潛伏在暗處,伺機而動,隨時會被記起。

    如果說“規則”作用于身體,“怪談”作用于精神,那么規則怪談就仿佛在用規訓身體的方式規訓精神,試圖讓它“不要去這兒”“不要去那兒”。但精神卻只會在這個句式中認識到:“這兒”和“那兒”是存在的,并在意識到“不要”的命令之前,就已然抵達了那些空間。于是我們的問題變成: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交錯?

    二、規訓社會與控制社會的交叉點

    1990年,德勒茲寫下了著名的《控制社會后記》一文。文中,他預言了一個萬事萬物都被“一個以數字(numerical,不一定是二進制)為語言的可變系統”控制的社會。在控制社會,萬事萬物都像電流一樣,在不同的空間流入流出,而系統通過“開門/關門”來決定事物的流向。比如,人拿著門禁卡就能在規定的時間穿越一些區域;否則就會被拒絕在外。而最為關鍵的是,這個社會形態中的最小單位不再是“個人”,而是“信息”。于是,人不再是規訓出來的、內核空空的原子人,而是依附于信息的、在各種機器的“開門”“關門”之間穿梭的精神流,這個精神之流不受肉體邊界限制——用德勒茲的話說,這也對應著人從不可分的個體(individual)變成了分體(dividual)。總的來說,我們可以把它大致想象為一種人在信息環境(比如今天的互聯網和大數據)中的存在方式。

    不過,在整個社會真的邁入這幅“控制社會”的圖景之前,人們仍然面對著福柯意義上的“規訓社會”,即通過對人進行約束、規范、訓練,批量地制造出適應資本主義規則的、具有經濟價值的人。如果說控制社會把人視為一種“流量”,那么規訓社會就還是把人看作“原子”。“原子”從家庭、宗族、地方等集體中脫離出來,接受現代社會的規訓,變成一個無歸無屬的自由“原子人”,然后才能嵌入現代生產。

    在這兩種社會形態之間,德勒茲注意到了卡夫卡的作品,他將《審判》看作“規訓社會”與“控制社會”的交叉點,認為在這個點上“司法展現了其最為恐怖的形態”。眾所周知,卡夫卡的作品通常被視為“現代性”的集中體現,里面有孤獨的“原子人”、荒誕的官僚、絕望的存在者……進一步可以說,他的作品代表了一種“去中心化的科層制”,預言了法西斯主義,也破壞了法西斯主義:一方面,意識形態呈現出高度集中、無微不至的模樣;另一方面,它卻在科層制中被“去中心”了。正如長篇小說《審判》中的那篇著名的短文《在法的門前》所暗示的:每一位看守,都能假借“上層”的名義“卡住”要通過這道門的人,將任何一道門(場所)變成司法空間,這些“審判”沒有任何總體性、毫不崇高、隨心所欲,只為了眼前的可憐蟲準備——但它合法。換句話說,科層制提升了社會效率,同時也內置了“去中心化”的潛能——只是這種“去中心”,完全靠每一位執行者意圖的暴力性來實現,毫無崇高可言。于是,面對這一切的人掉出了主體的外部。于是,“司法展現了其最為恐怖的形態”。

    而在這種重壓之下,德勒茲觀察到,卡夫卡用不斷退行的方式逃避這一切:從人退化為鄉巴佬、駝背侏儒、孩子、動物以至于甲蟲——唯有如此,才能在這些框架中尋找縫隙、艱難逃生。于是,他從一只“獨居于穴”的鼴鼠,變成了一只開鑿洞穴、狡兔三窟的鼴鼠,把地下世界挖得四通八達。而這些隧道、為控制社會的“流動的蛇”的形態留下了先兆。

    以今天的視角來看,德勒茲對于卡夫卡的分析帶有某種“后見之明”。他大概率會同意,建立在“科層制”之上的社會就已經是某種形態的“控制社會”了。只是在具體操作中,人們還在用“規訓社會”的方法維持著原本的慣性——人們還在假定“科層”與“意義”是一體的,它最終會把意義從頂層帶到底層。可是,敏銳的作家嗅到,科層與意義彼此分離,各行其是。在科層里找意義,只能竹籃打水一場空。卡夫卡從這種矛盾性中誕生了。這也正如本雅明在評價卡夫卡時所說的:“我想到的是現代市民清楚自己是聽由一架巨大的官僚機器擺布的,這架機器由權威操縱著,而這個權威對于那些執行器官來說也在云里霧里,而對于那些它們要對付的人們來說就更模糊不清了。”

    如果補充一些技術上的背景,就更容易體會二者的共鳴。大衛·格雷伯在其考察“科層制”的人類學著作《規則的烏托邦》中談到,“科層”不是一開始就惹人生厭的東西,一百多年前,人類能設想的最發達的社會形態,就建立在最絲滑的科層制度上。而其中的代表,就是熱火朝天的郵政系統。18—19世紀,郵政系統從軍工走向民用,提供通訊服務。它秩序明晰、人員眾多、辦事高效,完全是一個精密、便捷的溝通體系。與此同時,這個系統采用的技術手段也非常先進高效。人們在城市中建立氣壓管道,利用蒸汽傳播信件,一封信件從城市的一端丟進去,就能從另一端冒出來。科層系統與資本主義相互成就,進入了高度繁榮的狀態。而當時的美國,已經被視為郵政系統高度發達的烏托邦。注重技術的社會主義者們(如列寧)也重視它。因此,在格雷伯看來,繁榮科層制正類似于今天的互聯網,是一個高效控制一切的網絡,而互聯網正是實現控制社會的技術條件。

    于是我們不難發現,《動物園》是控制社會的怪談,它用規訓話語挑戰信息的可信度。如前所述,控制社會中流淌著信息,信息之于人的精神,先有“意識到”或“意識不到”,再有“肯定它”或“否定它”。可是在規則怪談中,“意識到”就已經意味著身陷泥濘。因為整場游戲,就是建立在認知失敗的前提下。這基本上在宣告:即使所有規則都在教你如何活下來,但一直往下閱讀的你,仍然會因為對危險的意識,變得在劫難逃。本應保護人身安全的規則,卻一點一點地碾碎了理性,只剩下一個不可名狀的“它”:

    4.“它”被阻止會哭,“它”成功了會笑。不要管“它”是什么,只要發現了“它”就要遠離。他們還不知道。(《動物園規則怪談》“保安室里的便簽條”)

    4.每三天檢查一次獅子園區的白獅子數量,并把白獅子數量變化頻率記錄下來,存放到電腦文件夾“它”的表格里。不要追究“它”指的是什么。不要給文件重命名。不要和別人談論這個文件夾,包括家人。(《動物園規則怪談》“動物園園長辦公室文件”)

    13.時刻提醒自己人類有兩只眼睛,且只有兩只眼睛。(《動物園規則怪談》“動物園園長辦公室文件”)

    “它”是一個拒絕被認知的東西。當規則拒絕通向一個完整的實體,或一個神話般的空位(比如“精神”“上帝”“人性”)時,“它”(It)就出現了,帶來一種邊緣感和異質感。它從語言表意失敗的地方前來,是外部(outside),是通信的噪聲,是非-意義,非-能指,但又處處結構著可言說的邊界。此時,世界反而從“它”活動的蹤跡中生成了,但隨即又在自相矛盾中破碎了。

    因此,如果說卡夫卡嗅到了規訓社會與控制社會之間的齟齬,那么《動物園》也是。只不過,卡夫卡身處規訓社會,隱隱看到規訓通向了控制;而《動物園》則身處互聯網已經高度發達的控制社會,卻反過來一頭撞上了規訓的條條框框。換句話說,最發達的科層制力量,把完整的世界拆得支離破碎;而最發達的控制力量,則讓每條規訓都變成一個新的認知邊界,生成彼此矛盾的空間,源源不斷地撼動著表象。二者都極早地嗅到了底層邏輯的晃動:當規訓社會為了提升效率、借助科層制的力量控制一切,最后卻在層層嵌套中取消了意義,生成“無根的主體”,因為對每一個微小的環節來說,“暴力”永遠有“上面”的權力做背書,“上面”卻沒有具體的根源。而當控制社會反過來撞上規訓,結果卻是“無地基的世界”。因為控制只有流程,人的肉身與精神在流程中進進出出,感知到的環境也隨著流程的變化而變化,它們僅以算法相連,有時甚至無法拼湊出完整一致的空間(諸如在利用手機號碼定位對象的物理坐標時,容易出現誤判,因為二者基于不同的流程),于是主體必須承受這種不一致帶來的認知分裂。這種分裂敦促主體在流程的不同階段遵循不同的邏輯,而不是通過“在手/上手”的秩序建造一個世界。本雅明認為卡夫卡“將社會結構視為命運”,而規則怪談將理性本身視為危險。在這個意義上,《動物園》正是一樁極好的寓言。

    二者都展示了某種絕境,也努力尋求希望,向外的希望。卡夫卡在與友人聊天時說:“我們的世界僅僅是上帝的一種壞情緒的產物,他倒楣的一天而已。”友人問:“這么說,除了世界這個表現形式之外,還是有希望的?”卡夫卡說:“噢,有充分的希望,無窮無盡的希望——只不過不屬于我們罷了。”而在《動物園》的末尾,一個處在精神崩潰邊緣的人留下字條:“團結,勇氣,和絕不動搖的忠誠,是人類最大的優點”“時刻記住自己是人類,不是動物”。他們發出了相似的聲音:絕望在這里(這個世界、動物園),希望在別處(別的世界、其他人),但不是完全沒有。

    三、動物園中的卡夫卡

    如果歌頌崇高人性為規則怪談畫上了希望的句號,那么在這場瘋狂的人與動物的游戲中,仍然有什么東西被漏掉了——孩子。回到第一部分的《游客守則》,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

    12.可以給12歲及以下的孩子購買任何動物周邊玩具,包括兔子;13—17歲的孩子購買兔子玩偶后,請在一個月內丟棄;18歲及以上的人群不可以購買兔子玩具。

    “兔子”是怪談中的危險的象征物之一,但孩子卻可以擁有兔子玩具。作者解釋道,這是因為小孩子的認知不夠健全。而正是這個簡單的設定,在規則中撬開了一道“例外”。正如卡夫卡的“退行”通向了科層制中的逃生之路,孩子的“不健全”也享受了一定程度上的“豁免”。只是可惜的是,在這場恐怖與崇高都“聲量過大”的游戲中,這個“例外”并沒有存在太長時間,不具有主場的地位。作者輕輕帶過了這條規則,讓故事走向恐怖而非童話。至于孩子抱著兔子玩偶可能會聽到什么、看到什么,大概只有孩子和“它”知道了。

    在前兩節,我們對《動物園》進行了很多形式上的分析,它的結構、技法、控制社會與規訓社會的隱喻……而在文章的最后,我們不妨關注一下這篇充滿隱喻的文本不得不漏掉、才得以成立的關鍵:孩子——一個關于動物、人與孩子的隱喻。

    一般情況下,孩子與大人之間似乎存在某種不可還原的秩序性。大人不應當重新變成孩子,正如人不可以重新變成動物。而“孩子”似乎正是二者之間的過渡形態,具有向著動物的可能。孩子可以像動物一樣運用自己的肢體(比如趴在地上吃飯、用嘴叼東西),隨時隨地釋放情緒,毫無忌諱地使用語言……他客觀地具有不確定性(因而也有可能性)。它像一個不明朗的黑箱,只能像動物一樣反復訓練、形成反饋。在很多文化中,孩子可以是“it”,一個用物的代詞指代的、尚且不足以成人的“小東西”。而當人們稱贊某些動物的智力時,也常常說“智商相當于X歲的孩子”。換句話說,人類的童年期,正指向這樣一個混沌地帶。而所謂的成長,就是離開混沌、步入理性的“進步”過程。

    但《動物園》卻避開了這個混沌地帶,同時“扭轉”了不可還原的秩序。在動物園中,人與動物不存在必然的“分野”。人不知道怎么地就變成了“動物”,從“人”變成“兔子”“大象”“山羊”“水母”。甚至在變化之前,在他奔波于動物園、水族館、警衛室、園長辦公室之間時,他就已經失去了“人”性,淪為一只分類學上為“人”的、驚慌失措的動物。此時,“人”這個名字顯示出極致的怪異性。他明明應該依靠理性,卻只能在無知、茫然和混亂中打轉,握著從地圖上裁下來的邊角瑟瑟發抖,墮入暗夜。此時,他還沒有占據做幫兇的兔子、混淆視聽的猴子、拯救被污染者的獅子、犧牲的大象或水母的名字,他只是一個“人”,而他的全部努力,就是確保自己的物種邊界。而當物種邊界需要靠“認知”來保護時,“不要靠近兔子”的規則(rule)與“要時刻相信自己是人類”的律令(LAW)就失去了區別,同樣地承擔起安全功能。

    拉康認為,“人的固有性、人的起源、人性的起源是法律,是與法律(大寫的法律)的關系”,它可以理解為精神分析上的超我,或美學上的崇高。而另一邊,物種意義上的人卻需要規則(rules)來保衛生命。人只有認出規則、接受規則,才能在一塊安全區中被當作“人”來保護,否則就是一攤隨時會因意外而飛濺的血肉(比如汽車的安全氣囊就不適用于動物和體型不夠標準的人類、也不適用不系安全帶的人類)。因此,當規則宣稱自己在保衛生命時,人無法直接接受或反對規則,只能接受或反對規則的“運用”;當為保衛人性與保衛生命畫上等號、把人性設定為生存的基本前提時,動物性與人性便發生了短路,產生了巨大的暴力。在這個意義上,《動物園》非常敏銳地洞見到:在這種暴力性中,無論以何種名義,人就是動物本身。

    而更要命的是,這個人—動物必須為自己的恐懼負責。因為規則從一開始就植入了“免責”的險惡用心:“明明提醒了”“明明每一條規則都是那個情境中的最好選擇”“我們做的一切都是讓你保持人類(理性)的狀態”“但你還是一點一點掉進去了,而且出不來了”。這些指控令人窘迫,因為在規則明確的前提下,失誤會被視為一種愚蠢,可失誤又是必然發生的。獵物掉進陷阱,作者露出獠牙:“好的,這一切就是故意的,這里沒有理性,自始至終都只有‘它’”。

    此時,只有安撫這個受驚的人類,令他堅信“它”可以重新被人關起來,才能成就一個圓滿的、安撫人心的“好故事”。可是為了一個“好故事”,《動物園》也在此一分為二,“當我們遇見動物的名字,像兔子、猴子、白獅子、水母、大象,我們從屏幕前驚起,意識到這已遠離人的大陸,通向對世界本質的無盡深思”;但另一邊,崇高與偉大又必須在結尾接管這個故事,“一切為了人類”是一道律令(LAW),同時也是一條新的“規則(rule)”,二者邊界的模糊讓人對自身的肉體生命產生了新的崇高感。盡管這不過是恐怖絕境中對人性的“勸百諷一”——作為希望,足夠真誠;作為救贖,遠遠不夠。

    于是在這時候,我們又想起被漏掉的孩子。如前所述,沒有什么比孩子更能介于“人與動物”“他與它”“理性與非理性”之間了。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孩子在場,或者這個規則怪談就以孩子的視角來寫,它將立即變成一段冒險、一篇童話。在很多讀者看來,孩子與“它”高度相似,它們都會直白地袒露情緒:“成功了會笑,失敗了會哭”,而“它”似乎也有著“稚嫩的筆記”(《保安室留下的字條》)。如果理性不能與“它”溝通,那孩子或許可以;如果成年人在理智的圍墻中瑟瑟發抖,那孩子或許可以讓他閉起眼睛,牽著他的手,把他帶出絕境。

    一個有著過度解讀的風險,但不得不提,且非常有趣的巧合是,在精神分析中,它(It)正對應著弗洛伊德的常常被翻譯為“本我”的那個概念:Es。“Es”是一個復雜而含混的概念,但有研究認為,“Es”就應當干脆利落地譯為“它”。在德語中,它是一個日常使用的詞匯,也能指不分性別的兒童,代表了某種童年期。而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中,“Es”代表了“不被意識到的心靈內容”。此外,Es也不以“我”為邊界,而是在人與人之間傳播、流淌、相互感染,接近榮格的“集體無意識”。換句話說,它不光可以是“我”的童年期,更可以是所有人類的童年期。這里暗藏著一些啟示:人類用理性壓抑了童年,但在理性失效的環境中,人未嘗不可能打開從小孩到大人的“不可還原的秩序”中的更多岔路。于是,一個矛盾出現了:被壓抑的“它”可能會重新歸來,可“它”也需要被重新關起來。然而,矛盾中也孕育著“無窮無盡的希望”,就像無窮多的別的世界一樣,這里也有無窮多的不確定性。

    因此,唯有在即將結尾之時,我們才有可能回到標題:“動物園中的卡夫卡”。卡夫卡是一位在現代世界中被損害、被侮辱的,隨時會退行到光怪陸離的動物世界的“孩子”,也由此洞穿了現代世界的不同形態。現代世界是恐怖的,但孩子的眼睛能看到別的東西。所以,當孩子穿行于動物園,“它”指出了在人性與動物性之間并不非此即彼的地帶,在這里,個體不拒絕向人性的升華,亦不憂心向動物性的退行,而是勇于釋放無知與好奇,并因此獲得一些無畏。而這份不夠理性的勇氣本身,有可能將人們帶離恐怖,帶向規訓與控制的逃生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