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員讀書要廣泛一些” ——兼談翻譯與“雜學”
李景賢先生是著名外交官,他曾任中國駐格魯吉亞、烏茲別克斯坦大使,常年在蘇聯、俄羅斯工作。他2002年寫的文章《毛主席與翻譯》,述及自己給毛主席做翻譯的體會,特別提到了毛主席對翻譯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譯員讀書要廣泛一些。
李大使文中寫到毛主席有一次與蘇聯駐華大使尤金談論遺傳學問題,談話時提到美國遺傳學家摩爾根,擔任翻譯的張子凡對主席說自己對“遺傳學一竅不通,實在翻不了”。毛主席教導這位譯員說:“你們這些年輕人,雜七雜八的東西都要看一看,說不定什么時候就會派上用場。”主席這番教導對于翻譯工作者而言是極為切當而中肯的,譯者就應該是個雜家,什么都要懂一點,翻譯起來才能游刃有余。著名語言學家和翻譯家呂叔湘先生寫過一篇文章《翻譯工作和“雜學”》,他也認為翻譯工作者需要懂點雜學:上自天文,下至地理,人情風俗,俚語方言,歷史上的事件,小說里的人物,五花八門,無以名之,名之以“雜學”。這應該是每一個從事口筆譯工作的人的共識。
李大使文章中還提到毛主席引用的中文俗語“三個臭皮匠,勝個諸葛亮”的翻譯問題,他請教了俄語高級翻譯李越然,問當時是怎么翻譯這句俗語的。李越然的回答是:“這個俗語在《毛澤東選集》中就出現過。該選集翻譯成俄文時,任務是由中蘇兩國的語言專家集中在北京一起承擔的,當時蘇方派來了二十多位俄語語言學家。翻譯這個俗語時,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種是直譯,另一種是意譯。蘇聯專家堅持用直譯,只在‘諸葛亮’之前加‘智者’一個詞,還把‘臭’改為‘糟糕的’即可。經中蘇專家反復推敲,最后采用了上述譯法。”李越然還說,在書面語中上述譯法完全可以看得懂,但是在口譯時,聽眾可能會被“臭皮匠”“諸葛亮”這些形象、人名弄得一頭霧水,一下子反應不過來。在世界共產黨首腦大會上,主席再次引用這句俗語時,李越然想起俄語中一個相似的俗語“一個腦子固然好,兩個腦袋就更妙”,照此翻譯出來,與會者一聽就懂了。
“三個臭皮匠,勝個諸葛亮”,在《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頁和第三卷第887頁上都有出現,表述上略有差異:“三個臭皮匠,合成一個諸葛亮”“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外文出版社提供的英譯是“Three cobblers with their wits combined equal Chukeh Liang the master mind.”,這一譯法增加了with their wits combined和the master mind,意思變得更為顯豁,表達卻不顯累贅,但較之漢語原文,少了“臭”字的表達。不過,在英譯中不翻這個“臭”字似也無傷大雅,要是吹毛求疵的話,這個英譯里的equal(等于)倒是可以改為surpass(超越)或者excel(勝過)。值得指出的是,俄文中“一個腦子固然好,兩個腦袋就更妙”在英語中也有同樣的說法:“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在會議口譯中,如果一時想不起來這句英語諺語,考慮到外國聽眾對“臭皮匠”“諸葛亮”不熟悉,譯者不妨做一點變通,譯為:“The collective wisdom of the masses is always better than that of the cleverest man.或者 Nothing is impossible when people put their heads together.”
參與《毛澤東選集》英譯工作的專家程鎮球先生在《翻譯問題探索——毛選英譯研究》一書中指出:“譯好成語和諺語是不容易的,因為涉及兩種語言的不同民族色彩、文化傳統和文字特點。成語和諺語富于形象,文字簡潔,有的還包含典故。東西方文化差異較大,處理恰當是要花大力氣的。”說得自然沒錯,做過口筆譯的譯者對此都深有體會。接著,程先生筆鋒一轉:“但是成語和諺語的運用,和文章的風格很有關系,譯文要忠實于原文,這些地方又必須盡量傳譯出來。正因為成語和諺語的民族色彩濃厚,我們就不能輕易用西方的成語、諺語來代替。”這一說法就值得商榷了。我認為還是應該以受眾能看得懂或聽得懂作為標準,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西方語言中有對應的表達方式,不惜犧牲中文中的形象,也要采用;如果西文中沒有相應的表達,則只好退而求其次,在保留中文中的形象的同時,適當地增譯、改譯,以便受眾能成功地接受。
順便一提,呂叔湘先生《翻譯工作和“雜學”》一文中所舉的一個例子可以拿來說明翻譯之難和翻譯工作者懂得“雜學”之重要。《傲慢與偏見》第一章中有一句“Sir William and Lady Lucas are determined to go,merely on that account.”,不熟悉英國貴族圈子里稱呼習慣的譯者往往會譯作“威廉爵士和盧卡斯夫人……”,中文讀者一定以為他們是毫不相干的兩個人,其實他們是夫婦倆,應該譯為“盧卡斯爵士夫婦”。呂先生沒有解釋為什么要這樣譯,這里不妨稍加說明:讀過《傲慢與偏見》原著的讀者大概都知道,威廉·盧卡斯是準男爵(baronet),其位在男爵(baron)之下,騎士(knight)之上。按照貴族制度規定,準男爵的爵位不能傳給子孫后代,而且其夫人的稱呼也不能以她自己的名字(first name)冠之;如果威廉·盧卡斯是男爵,那么他夫人的稱呼就可以使用她的名了,比如同書第一卷第十四章中的凱瑟琳夫人(Lady Catherine de Bourgh),她是伯爵(earl)的女兒。假如盧卡斯夫人的名字是Catherine,結婚后隨夫姓,全名是Catherine Lucas,而威廉·盧卡斯的爵位是男爵或高于男爵,那么她就可以被稱為Lady Catherine,原文就會寫成Sir William and Lady Catherine,中文譯成“威廉爵士夫婦”,準確無誤。呂先生認為這只是一個簡單的例子,其實并不簡單。人民文學出版社(張玲、張揚譯)和上海譯文出版社(王科一譯)的兩個中譯本,就都譯成了“威廉爵士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