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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福建省作家協會
    來源:中國作家網 |   2024年02月29日10:54

    福建省作家協會成立于1961年,現有會員3187人,其中,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有381名。福建省作協第七屆主席團成員15人,主席為陳毅達,主席團委員51人,全省委員會委員134人。

    福建省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福建省各民族作家、文學工作者自愿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福建省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福建省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福建省作家協會是中國作家協會和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福建省作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團結和組織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建設文化強省,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一直以來,福建省作家協會在中國作家協會、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和福建省文聯黨組的正確領導和關心支持下,牢固樹立服務意識、人才意識、精品意識,認真履職,主動作為,大力推進文學人才培養和文藝精品創作,精心組織各類文學實踐活動,努力延伸工作服務手臂,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加強協會效能提升,推動我省文學創作呈現出活躍繁榮的新氣象,提升了福建文學在全國的影響力和美譽度。近年來,福建省作家協會的工作得到中國作家協會的肯定,并獲中國作家協會“2017年度全國文學輿情信息先進單位”“2018年度全國文學輿情信息先進單位”“2019年度全國文學輿情信息先進單位”“2021年度全國文學輿情先進單位”“2022年度全國文學輿情先進單位”“2019年度‘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題實踐先進集體”“2021年度‘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題實踐先進集體”“2022年度‘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題實踐先進集體”“2022年度著作權開發先進單位”“2023年度創作聯絡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百名作家講百福”獲評中國作協文學志愿服務優秀項目、“三個一百”文學公益講座志愿服務項目獲評2023年度福建省學雷鋒志愿服務“最佳志愿服務項目”。我省作家在多個領域取得豐碩成果,摘取國內多個文學獎項。林那北的長篇小說《我的唐山》獲全國“五個一工程”圖書獎;吳玉輝的長篇小說《援疆干部》、長篇報告文學《谷文昌》獲全國“五個一工程”圖書獎;陳毅達的長篇小說《海邊春秋》獲全國“五個一工程”優秀作品獎。何況合著的報告文學《開埠》,南帆的散文《辛亥年的槍聲》、文學評論《五種形象》和湯養宗的詩集《去人間》分獲第一屆魯迅文學報告文學獎、第四屆魯迅文學獎散文獎、第五屆魯迅文學獎評論獎、第七屆魯迅文學獎詩歌獎;郭風的散文《郭風散文選集》和《汗顏齋文札》分獲第五屆、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獎;李秋沅的兒童文學作品《木棉流年》獲第九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作品獎;蕭鼎的《誅仙》入選“中國網絡文學20年20部作品”第五名;蕭鼎、藤萍榮獲第三屆、第四屆茅盾文學新人獎。此外,我省作家還有多部文學作品獲得人民文學獎、小說月報百花獎、福建省政府百花文藝獎等全國性和省級重要文學獎項;入選中宣部主題出版重點出版物、收獲文學榜、中國作家網優秀中短篇小說年榜、中國出版集團好書榜、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年榜等重要榜單,一大批作品在《人民文學》《收獲》《十月》《當代》《作家》《小說選刊》《小說月報》《散文》《散文選刊》《詩刊》《星星詩刊》《文學評論》《兒童文學》等全國性大型文學刊物上發表或被選載。影視的二度創作加盟,使我省小說作品在廣度和深度上有了更大的提升和影響,如楊少衡的小說《該你的時候》被改編成電影《突發事件》,獲電影華表獎和全國“五個一工程”影視創作獎;楊金遠的小說《官司》被改編成電影《集結號》,獲中國大眾電影百花獎、香港電影金像獎、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影金雞獎;何英的長篇小說《撫摸歲月》被改編成電影《衍香》,獲全國“五個一工程”電影獎;須一瓜的小說《太陽黑子》被改編成電影《烈日灼心》,獲中國大眾電影百花獎。

    福建省作家協會第七屆主席團成員名單

    主 席:陳毅達

    副主席:葉玉琳、湯養宗、余岱宗、張戩(蕭鼎)、陳燕松、林嵐(林那北)、林小玲(林筱聆)、林丹婭(丹婭)、林秀美、鐘兆云(趙云)、徐萍(須一瓜)、黃萊笙(萊笙)、黃黎晗(黎晗)、陸永建

    福建省作家協會第七屆主席團委員名單

    王松雄、葉玉琳、葉萍萍(藤 萍)、劉岸、劉少雄、劉東方、劉偉雄、劉志峰、湯養宗、李靖(李秋沅)、 何元杰(何也)、余岱宗、張戩(蕭鼎)、張應輝、陸永建、陳道輝(道輝)、陳毅達、陳燕松、林嵐(林那北)、林小玲(林筱聆)、林丹婭(丹婭)、林玉平、林秀美、鐘兆云(趙云)、鐘紅英、徐萍(須一瓜)、黃燕、黃萊笙(萊笙)、黃黎晗(黎晗)、傅其祥(傅翔)、謝宜興、賴碧強、蔡露、 蔡飛躍、蘭忠平、何光輝、何 強、陳子銘、袁雅琴、練建安、黃文明、曾念長、林芝、林朝暉、楊佃青、張發建、林濱、林域生、鄭渺渺、楚楚、蔡崇達

    福建省作家協會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福建省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福建省各民族作家、文學工作者自愿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福建省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福建省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福建省作家協會是中國作家協會和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福建省作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加強意識形態領域建設,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創造性轉換、創新性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團結和組織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建設文化強省,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第三條 福建省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第四條 本會履行政治引領、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推動創作的職能。

    任 務

    第五條 組織全省作家、文學工作者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第六條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鼓勵和幫助作家和文學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從現實生活中汲取營養,豐富自己,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群眾建設美好生活的偉大實踐。

    第七條 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導向,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統一,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革命文化傳統,學習和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貢獻給人民。組織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 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九條 發現和培養福建省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的成長,廣泛團結聯系新文學群體、文學社團,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隊伍。

    第十條 尊重少數民族文學的傳統和特色,大力培養少數民族作家,鼓勵和扶持少數民族文學創作,促進各少數民族文學繁榮發展,加強各民族之間的文學交流。

    第十一條 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增進同各兄弟省、市、自治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聯系、交流和友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

    第十二條 拓寬文學交流渠道,推進中外文學交流,積極組織和推薦會員參加國際文學活動,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文學交流,增進同世界各國作家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社會進步。

    第十三條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倡導作家自律,維護會員的合法利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權益。

    第十四條 積極爭取黨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強與宣傳、文化、教育、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聯系,建立有利于作家創作的有效機制。加強和改進對基層作家協會的指導與服務管理,構建暢通穩定的作家協會工作體系,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盡力幫助會員解決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的困難。

    會 員

    第十五條 本會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第十六條 凡年滿18周歲,贊成本會章程,發表和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作、理論研究、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的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一定成績者,由本人申請,團體會員推薦或本會會員二人介紹,經本會主席團會議審議批準,即為本會會員。省直機關單位、高校工作人員申請加入本會,需經所在單位同意。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閩籍或在閩工作生活的作家和文學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符合入會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有關方面推薦,報主席團研究審批,并履行相關手續后,可成為本會會員。成為個人會員后,繳納相應的終身會費(70周歲以上可免繳會費),由協會日常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作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省直廳局、省內主要高校、各行業專業性文學機構,凡贊成本會章程、參加本會活動,并有一定數量個人會員和健全的辦事機構,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主席團審議批準,均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八條 本會會員、團體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托的工作、繳納會費的義務;有推選權、被推選權,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員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享用本會的福利設施等權利。本會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要求退會,由本會主席團會議確認終止其會籍。

    第十九條 團體會員接受本會的委托負責代為聯系本會在該團體的個人會員。

    第二十條 本會會員的創作成果、著作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予以保護,本會有責任提供法律咨詢、協調糾紛等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犯罪,經本會主席團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組 織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福建省作家協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準全省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福建省作家協會章程》;

    四、推選產生全省委員會;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福建省作家協會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省直單位等通過民主協商推選產生,團體會員主要負責人及上一屆主席團委員為當然代表。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全省委員會的決議,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決定副主席、主席團委員、全省委員會委員人選的增補、更替等相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四條 全省委員會由代表大會代表協商、推薦、推選產生。

    第二十五條 全省委員會推選產生主席團委員,主席團委員會議推選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省文聯文學口、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作協、各行業作協主要負責人作為團體委員當選主席團委員的,本屆任期內在不擔任該團體會員主要負責人職務后,由新任主要負責人自然更替,并報本會主席團通過。

    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一名副主席召集,每年舉行一至二次。

    第二十六條 主席團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至二人,負責處理本會的日常工作,并根據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若干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應遵守《福建省作家協會章程》,依據本章程另行制定專業委員會管理細則,經主席團批準后,由協會和各專業委員會日常機構領導班子負責實施。秘書長與副秘書長由福建省文聯黨組按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任命。協會秘書長為主席團當然副主席。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員、全省委員會委員、主席團委員和主席團成員,一年內連續兩次無故或持續一年從不參加或不支持本會工作開展,經主席團審議批準,可撤銷在本協會內職務或開除其會籍。全省委員會委員、主席團委員、主席團成員須嚴格遵守并履行。

    第二十八條 本會必要時設立名譽職務,包括名譽主席、顧問等。具體人選由全省委員會推舉或主席團聘請。

    經 費

    第二十九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社會資助;

    三、會員會費;

    四、其他合法收入。

    本會鼓勵和爭取多方吸納社會資金,為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服務。

    附 則

    第三十條 福建省作家協會簡稱福建省作協,會址設在福州市。

    第三十一條 福建省作家協會的英文全稱是:FUJIAN WRITERS ASSOCIATION,譯名縮寫為FJWA。

    第三十二條 本會章程修改權屬于福建省作家協會代表大會,解釋權屬于福建省作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