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度中國作家協會“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之星”叢書項目申報的通知
中國作家協會“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之星”叢書項目旨在發現培養少數民族優秀中青年作家,推出少數民族文學精品力作,持續推動少數民族文學事業繁榮發展。2022年度“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之星”叢書項目申報時間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截止。
一、“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之星”叢書項目推薦單位為中國作家協會團體會員。申報者向所在地、所在行業中國作家協會團體會員申報;解放軍作者向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申報;中央和國家機關系統作者向中國作協創聯部民族處申報。創聯部民族處同時向部分文學期刊定向征集申報,相關推薦單位須征得作者同意。申報者向推薦單位領取申報表格,也可從中國作家網 (http://www.tc13822.com) 下載。推薦單位對申報作品進行論證、遴選后,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創聯部民族處。
二、各團體會員報送作品,每個單位不超過2部。
三、申報者須為少數民族身份,年齡在50周歲(含)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僅限申報一部作品,無論是否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均可申報。申報時須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報作品體裁包括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文學理論評論。每部作品字數一般不超過20萬字(詩集一般不超過3000行)。不接受多體裁作品集及多人作品合集申報。
申報作品須為漢語作品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的漢語譯本,其中在報刊正式發表過的須占全部書稿篇幅三分之一以上(長篇文學作品或整部理論著作除外),發表過的作品標明報刊名稱、刊發日期。個人作品集中,近五年創作的作品應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申報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申報表,并提供完整的作品文本。
五、曾入選中國作家協會其他扶持項目且逾期尚未結項者,不得申報。
六、征集截止日期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報。
七、中國作家協會創聯部民族處負責申報審核工作,凡不符合申報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
八、中國作家協會“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之星”叢書評審委員會將對申報作品進行綜合評估、評選。評選結果經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審批后,在《文藝報》和中國作家網予以公布。
九、“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之星”叢書入選作品由中國作協創聯部民族處統一組織出版。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家協會中國作協創聯部民族處
郵 編:100013
電 話:010-64489879 64489749 64489876
聯系人:劉 皓 李 婧 翟 民
中國作家協會
創作聯絡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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