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征集公告
一、2021年度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1月31日。
二、申報范圍和條件
1、須為1978年以來正式發表或出版的中國當代文學作品,包括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已與國外出版社簽訂翻譯出版合同,將翻譯成外文在國外出版。
2、申報作品須具有較高思想性和藝術性,生動表達中國人民的價值追求、情感世界和精神風貌,著力書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弘揚中華文化,講述中國故事,彰顯中國精神。
3、申報作品須有利于加強中外文化交流,增進與各國人民的友誼,傳遞中國聲音。
4、申報項目尚未獲得其他形式的對外翻譯出版資助。
5、設立中國當代少數民族文學作品對外翻譯專項,資助中國當代少數民族文學作品的對外翻譯項目。
6、本工程只向已達成翻譯出版合同的項目提供翻譯資助,不負責介紹、組織具體作品的翻譯出版。
三、申報程序
1、版權所有機構、外文出版機構和譯者均可提出申請。國內出版社擁有作品對外翻譯版權的,可作為版權方提出申請。
2、各申報單位申報數量不超過8個。同一作品不同語種為不同項目,須分別填寫申報表,提交申報材料。
3、申報材料:
①《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申報表》,樣表見附件一(蓋章或簽名),或《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當代少數民族文學作品對外翻譯專項申報表》,樣表見附件二(蓋章或簽名);
②作品原作者授權書或包含相關授權條款的中文原作出版合同復印件;
③與外方出版機構簽訂的出版合同復印件;
④與譯者簽訂的翻譯合同復印件;
⑤外方出版機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其他資質證明復印件及中文翻譯件;
⑥作品原作3冊。
4、材料提交注意事項:
(1)上述材料齊全方可申報;
(2)1至5項材料須同時提交紙質材料和電子掃描件,紙質材料每個項目一套,寄到指定地址;電子材料中,申報表需提交Word格式及蓋章簽字的PDF格式,其他材料均為PDF格式,發送到指定郵箱,郵件標題注明“2021年度申報”;
(3)同一作品申報多個語種的,提交中文原作3冊即可。
四、申報項目經相關評審委員會評審決定是否獲得資助,評審結果由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辦公室以郵件形式通知申報者。
五、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協創研部 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辦公室
郵 編:100013
電話:010-64489729、64489815
E-mail: dreamworker2013@163.com
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辦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二: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當代少數民族文學作品對外翻譯專項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