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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風情、強者基因與現代文明 ——解析王懷宇長篇小說《血色草原》

    來源:《中國當代文學研究》 | 王春林  2021年07月24日17:36

    內容提要:《血色草原》以第一人稱回憶式敘述基調展現了東北草原人的生存狀態和別樣性情。小說不僅僅講述著草原漢子驍勇獵狼的剽悍故事,也深深蘊涵著草原人群與狼群同生共存的命運哲學。王懷宇的《血色草原》,部分章節運用散文筆法,于有意無意中使作品具有了詩意氣質,而以查干淖爾大草原霍林河畔塔頭灘上王氏和胡氏兩個家族興衰為主線的故事構架,則塑造了一個個錚錚鐵骨、不懈追求的草原人物。

    關鍵詞:《血色草原》 王懷宇 生存狀態 狼群

    或許與草原民族的相對邊緣化有關,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上,以草原為表現對象的小說作品,其實并不多見。現代文學階段,值得注意的,恐怕只有東北作家群成員之一端木蕻良的長篇小說《科爾沁旗草原》。進入當代文學階段后,由于受到了民族自治政策的影響,這方面的作品開始有所增多。在筆者有限的個人視野中,諸如瑪拉沁夫的長篇小說《茫茫的草原》及其一系列短篇小說,張承志的中篇小說《黑駿馬》、短篇小說《騎手為什么歌唱母親》,肖亦農的長篇小說《穹廬》及其一系列中篇小說,姜戎的長篇小說《狼圖騰》等,可以說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作品。從寫作者的民族構成角度來考察,端木蕻良為滿族,瑪拉沁夫為蒙古族,張承志為回族,肖亦農和姜戎均為漢族,其構成成分也并不單一。雖然說由于受到不同時代意識形態影響的緣故,這些作品各自的關注重心也各有不同,但對于草原自然風貌以及草原特有的社會風情的描摹與書寫,卻可以說是其中辨識度極高的共有核心文化元素。

    漢族作家王懷宇剛剛由作家出版社推出的長篇小說《血色草原》堪稱“壯懷激烈”,我們也應作如是觀。一年前,這部長篇小說曾以《血色草原》為題刊載于《中國作家》,小說不僅僅講述著草原漢子驍勇獵狼的剽悍故事,也深深蘊涵著草原人群與狼群同生共存的命運哲學。 以查干淖爾大草原霍林河畔塔頭灘上王氏和胡氏兩個家族興衰為主線,通過對王氏幾代弱民嘔心瀝血執著爭當強者、爭當英雄艱辛歷程的描述,塑造了一個又一個錚錚鐵骨、不懈追求的草原人物。尤其塑造了面對苦難天性樂觀,永不言棄,剛柔并蓄的祖母這個獨特形象,充分展現了東北草原人的生存狀態和別樣性情。

    事實上,從故事時間的角度來說,《血色草原》以34節為界,可以被劃分為明顯不同的兩個部分。前一個部分的主體故事情節,基本上發生在所謂共和國的前三十年。其中標志性的兩個因素,一個是“我”的祖父王得強,曾經與同伴胡老五一起,應征參加過“抗美援朝”時期的前線擔架隊員。1950年代初期的那個時段,也因此構成了主體故事的起始時間(盡管在其中也穿插有王老黑、胡賽虎、馬蘭花他們更早一代人的故事,但這些故事其實是相當邊緣化的)。另一個時間因素,就是“我”們一家逃離塔頭灘的1975年。這個時間,毫無疑問也可以被看作是前一個部分故事的終結時間。后一個部分的主體故事情節,主要發生在所謂改革開放一直到市場經濟的1990年代。具體來說,前一個部分主要講述發生在“血色草原”塔頭灘的故事,后一個部分主要講述發生在現代化大城市的故事。關鍵問題在于,雖然是發生在兩個不同時段的故事,但作家在進行藝術處理時卻并沒有平均使用力量。即使僅僅從所占有的篇幅,我們也不難做出判斷,作家的書寫重心,更多地集中聚焦在了與第一人稱敘述者“我”的青少年記憶緊密相關的前一個部分。

    依照王懷宇特別設定的第一人稱回憶式敘述基調,以及滲透于整體敘事過程中的難以抑制的充滿鄉愁的情感基調來判斷,《血色草原》是一部帶有一定自傳色彩的長篇小說。進一步說,這種自傳色彩的具備,又與小說突出的散文化特征存在著某種相輔相成的緊密關系。“查干淖爾大草原深處的塔頭灘上,葦草叢生,濕地成片,就更加顯得廣袤而神秘。夏天,一野碧綠;冬天,滿目蒼白。我永遠都無法抹去塔頭灘留在童年記憶里的深刻烙印,草原風掀起一撥又一撥浩蕩草浪時,總能讓我聯想到馬群的脊背,牛群的脊背,羊群的脊背,甚至是狼群的脊背……最后這些脊背奔涌成血味十足的紅色肉浪,翻滾的草浪間時隱時現的塔頭墩子就像一群群黑色妖靈,一直在遼闊的查干淖爾大草原上縱橫馳騁……”只要細致地品味一番小說開頭處的這段文字,你就不難感受到其中散文化意味的存在。部分章節散文筆法的運用,于有意無意中使作品具有了詩意氣質,也增添了作品的磅礴氣勢。

    “在人們的常規印象中,大草原通常應該是碧綠色和墨綠色的,或者有時會是土黃色的,頂多也就是灰褐色的,但在我根深蒂固的童年記憶中,不僅僅是塔頭灘,就連整個查干淖爾大草原都是紅色的。”明明從外觀上看絕對與所謂的紅色無關,那么,敘述者“我”也即王龍飛根深蒂固的童年記憶中的查干淖爾大草原為什么會是紅色的呢?更進一步說,作家王懷宇為什么執意要把自己的這部長篇小說命名為“血色草原”呢?原來,這一問題的答案,與小說的文本內容存在著格外緊密的內在關聯。說到《血色草原》的文本內容,進一步可以被切割為三大塊。一大塊,是“文革”結束后的城市生活書寫,這一塊集中在前面所說的后一個部分。另外的兩大塊,其中的一塊,是那些更多地與塔頭灘的夜晚聯系在一起的充滿著溫馨氣息的草原故事,以及關于草原自然風貌的書寫,另一塊則是同樣發生在塔頭灘的那些其實充滿血腥氣息的草原爭斗故事,二者并存于“文革”結束前的那個與“我”的童年記憶緊密相關的前一個部分。

    首先,讓我們先來看塔頭灘那些溫馨的草原故事。這一部分更多地與草原上的女性,具體來說,也就是老胡五奶和“我”的祖母這兩位女性形象緊密聯系在一起。其一,是老胡五奶。“我耳畔除了經常回蕩著祖母講的故事,也回蕩著塔頭灘上其他人講的故事。比如,關于查干湖里到底有沒有湖妖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就是從愛講瞎話兒的老胡五奶那里聽到的。老胡五奶最常用的口頭語就是‘我的媽親呀’。獨特之處在于她把‘我’讀成長長的揚聲。”因為在整個查干淖爾大草原,都會把年滿18周歲看作是男性進入成人世界的一條嚴格界限,所以,出生于“臭名昭著”的王氏家族的“我”方才有可能以孩童的身份經常前往老胡家,與一眾年齡相仿的小伙伴一起,聽老胡五奶那些“嚇人”的瞎話兒:“如果想聽瞎話兒,孩子們吃過晚飯就得往老胡五奶家里聚了。大家要從外面搬進足夠用的干牛糞,直到把地爐燒得通紅通紅的了,地爐上的大水壺都響開好幾遍了,老胡五奶才左手拎著大煙袋、右手端著大茶缸子緩緩地走過來。她并不馬上加入孩子們雜亂無章的對話,而是坐在地爐子旁邊的老位置上‘吧嗒吧嗒’地抽旱煙,‘吸溜吸溜’喝紅茶。”就這樣,在草原的夜晚,一位滿肚子故事的草原女性,一群對故事充滿期待的草原孩子,團團圍坐在熱烘烘的地爐旁,開始了他們那看似無主題漫游式的無厘頭故事會。別的且不說,單只是草原夜晚“故事會”這種形式本身,就已經充滿著足夠溫馨的氣息了。事實上,也正如你已經預料到的,在這故事會上,老胡五奶講述的也都是一些亦真亦假的帶有神奇和詭異色彩的民間故事。比如,二老仙如何在靜謐的夜晚神不知鬼不覺地幫人干活的故事;比如,外號“徐大膽子”的徐大草是因為受到怎樣的一種驚嚇變成為“徐大瘋子”的;還比如,到底有沒有湖妖?如果有,那么,湖妖到底是怎么個模樣?以及湖妖為什么偏偏要收走“徐大瘋子”。盡管說所有的這些故事大多都有著明顯的子虛烏有特點,然而,它一旦從老胡五奶的口里講出來,就似乎被賦予了一種神奇的魔力一般令人不能不信。當然,同樣深深印刻在“我”童年記憶中的,更有那瞎話兒散場后回家路上的戰戰兢兢:“為了在聽完老胡五奶的瞎話兒后不耽誤回家睡覺,我肯定要帶上我的‘掏撈棒子’和祖母的大黃狗為我一路壯膽的。多少個寒來暑往,多少個春夏秋冬,那條午夜回家的草原村路上,得留下我多少次的回頭回腦,多少次的戰戰兢兢啊!”為什么會如此這般膽戰心驚呢?道理說來其實非常簡單。一個是因為夜深人靜,另一個,是因為剛剛聽到過的鬼怪故事。二者拼貼到一起,一個走夜路的少年,不起一身毛骨悚然的雞皮疙瘩才怪呢。其實,也不僅僅只是如同“我”也即王龍飛這樣的草原孩子,即使是類似于筆者這般年齡的曾經有過鄉村生活經歷的成年人,在幼小時也都有過差不多相同的人生體驗。

    與老胡五奶草原夜晚的瞎話兒緊密相關的,實際上是少年時期的“我”內心里對老胡五奶的漂亮孫女胡小慧的真心戀慕:“由于我經常認真傾聽長輩們的講述,就比一般孩子知道的事情多一些。同時我不得不承認,我也比草原上其他的同齡孩子早熟一些。我的早熟不僅僅體現在學識和心智上,更體現在對待異性的微妙心理上。”“用今天的話說,胡小慧就是我心中的小女神。加上她還擁有著更潛在的魅力,就是她將來一定會歸屬于草原上最好的男人這一現實。于是,她本來就好看的小臉上又籠罩了另外一道更美麗的光環——未來草原上最好男人的小媳婦。”既然內心里特別喜歡胡小慧,那肯定就渴盼著能夠經常見到胡小慧。怎么樣才能實現這個目標呢?這方面一個有效的途徑,就是去聽老胡五奶的瞎話兒。作為老胡五奶的孫女,胡小慧當然會跟奶奶住在一起。這樣一來,雖然從表面上看“我”是熱衷于去聽老胡五奶的瞎話兒,但在實際上,“我”的私心卻是可以借這樣的機會好“冠冕堂皇”地去見胡小慧。正所謂,“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者是也。“我”之所以總是不顧及祖父的強烈不滿,堅持去聽老胡五奶的瞎話兒,根本原因正在于此。為了“討得”胡小慧的歡心,“我”曾經一門心思地想要去打雪雀兒,只因為胡小慧最愛吃燒熟的雪雀兒。實際上,也不只是打雪雀兒,其他諸如抓紅靛頦兒、栽種蘋果樹等舉動,也都與“我”對胡小慧的傾心戀慕緊密相關。“我一直沒能把裝上一只漂亮山雀兒的精美籠子獻給心愛的小慧,這一定是我少年時代最大的一件憾事,就如同塔頭灘上漫長而寒冷的冬天。”正如同這樣充滿抒情意味的文字一樣,小說中關于少年的“我”暗戀胡小慧的故事,毫無疑問構成了《血色草原》中最動人的篇章之一。

    同樣以突出的溫馨色彩而動人的篇章,是王懷宇在《血色草原》中關于查干淖爾大草原自然風貌的生動描寫。“初秋的草原,處處草香濃郁。各種各樣的蒿草都成熟了,有開花的,也有不開花的;有帶豆莢的,還有帶芒刺的。最常見的蒿草有柳葉蒿、小葉章、星星草、節骨草、止血草、山馬蘭和百里香等,其間還零星夾雜著蒲公英、狼毒花、苦馬豆、歪頭菜、白頭蔥、車轱轆菜等,撲鼻的花香草香,從早到晚香遍了整個查干淖爾大草原。”這是關于草的描寫。草原草原,當然要以“草”為主。“祖母說,谷雨過后,鄉間就開始飛舞著各種各樣的山雀兒了。除了河邊上經常出現的灰野鴨、大鴻雁、叼魚郎、長脖老等、油拉冠子等大型水鳥外,田地里的小型山雀兒也不少,常見的有大麻榨子、牛尾黃、老鐵背、紅麻料、胡巴喇、白眉子、黃眉子、三道背、青頭愣等。還有更小一些的山雀兒,比如柳樹葉子、牛糞球子等,就更沒人肯去搭理它們了。”這是關于草原鳥類的總體描述。“云雀和鳳頭百靈子長相相似,只是云雀比鳳頭百靈子個頭稍大一些,羽毛顏色稍深一些,但是它們之間有著本質上的不同。雖然都是通體長滿了大麻籽式的雜羽,但云雀最大的特點并不是它的身型和羽毛,而是它的叫聲。尤其是雄云雀,那叫聲如歌,歌聲或高亢,或婉轉,每每從云際飄下,宛如仙樂。”這是關于云雀的個體描寫。作家把草原自然風貌的描寫有機地滲透進了敘事的過程之中,并使得二者達到了一種水乳交融的藝術效果。在這一方面,最典型不過的段落,就是這樣的一個片斷:“經常單獨到草原上冥想的我還真發現了一個好玩地方——雞爪壕外大西邊有一大片格外碧綠的青草地。翠綠翠綠的青草每年都長得那么生動、那么迷人,絕對是我夢中最好的青草地。我還夢想著能有那么一天,我領著心愛的胡小慧單獨來到這里,這里一定會成為我和胡小慧的幸福樂園。只有胡小慧才會真正領略到這片青草地的美好。那時,我們會在這塊美麗的青草地上盡情奔跑,跑累了我們就四腳朝天地躺在這片芳香的青草地上,我們放聲歌唱,我們大口呼吸……這里還奇跡般地長著一棵老黃榆樹,神秘而清凈;這里雖危險,但浪漫。這里有風有雨,有悠悠飄過的白云;這里有蜂有蝶,有悄悄開放的花朵;這里有鳥叫有蛙鳴,還有遠處愜意游走的牛羊們的輕聲呼喚……這片神奇的青草地就像是為了見證我和胡小慧的相親相愛而刻意存在著、一直等候著!這里的空曠和荒涼也不同,這里的空曠是為兩個人進行準備的空曠,荒涼也是為了謝絕第三者干擾而特制的荒涼……”毫無疑問,這一段敘事文字在以憧憬的方式表達著“我”對胡小慧的一片癡情的同時,也非常巧妙地把草原自然風貌的書寫融入了其中。唯其情景交融,有著強烈的感染力,讀來才特別打動人心。

    其二,是“我”的祖母楊樹花。從客觀的藝術效果來看,《血色草原》中刻畫塑造最成功的人物形象,應該是“我”的祖母。祖母最早是以既往歷史的講述者與“我”的訓教者身份出場的。“除了自己的親身體會和間接感悟,我對塔頭灘的認識更主要是來源于祖母的講述。尤其是在我記事之前,我對大草原及塔頭灘冬獵隊的認識基本上都是從祖母那里獲得的。哪怕是講到王氏家族的恥辱,祖母也從不避實就虛,更是拒絕文過飾非。祖母總是給我講述那些真實地發生過的事情,發生在王家人身上的故事總是尷尬多于體面、恥辱多于光榮。祖母對我說過的每一句話,至今仍然完好無損地保留在我的記憶深處。”祖母之所以能夠成為“我”的訓教者,與她身上擁有的文化修養緊密相關:“祖母出身于中醫世家,是塔頭灘上少見的有修養、有文化的女性。”毫無疑問,祖母的文化修養,與她的出身于中醫世家緊密相關。在她成長的那個時代,若非擁有中醫世家的背景,她根本不可能接觸到高層次的文化知識:“據說祖母小時候還讀過《論語》和《史記》呢,她對草原上流傳的歷史故事和草原上生活的動物和植物也很有興趣,有關王氏家族的故事就是祖母一邊做家務活兒一邊講給我聽的。從我記事開始,祖母就沒停止過對我的耐心教誨。”“除了教我做人,祖母還教給我許多歷史常識和生態知識。”也因此,如果說小說的前一個部分也可以被理解為“我”的成長過程的話,那么,在“我”的成長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啟蒙與訓教作用的,肯定就是“我”這位見多識廣、有著足夠豐厚文化修養的祖母了。

    在塔頭灘不無殘酷的所謂“草原紅鷹”的競爭過程中屢屢敗北、因此而“聲名狼藉”的王氏家族,之所以能夠勉強在塔頭灘站住腳,很大程度上是依賴于事實上充滿柔韌生命力的祖母的強力支撐:“在我童年的印象中,祖母一生都在真心實意地為王氏家族操心、上火。她為王氏家族分擔著一切能夠承擔和不能夠承擔的沉重。”身為柔弱女子的祖母,之所以能夠憑著自己的柔韌之力支撐起整個王氏家族,關鍵原因還在于她有著祖傳的懸壺濟世本領:“祖母嫁到王家時帶來了不少秘方,尤其是小兒臍帶風的小紅藥丸,更是藥到病除,救了很多小孩兒的病,被譽為‘救命奶奶’。”尤其難能可貴的一點是,在草原行醫治病的過程中,祖母從來都不會收取病人的一分錢。別的且不說,單只是這一點,就給她自己以及王氏家族積攢下了相當豐厚的人脈資源。也因此,在“我”的感覺中,祖母簡直就是草原上難得的一個傳奇。祖母過世多年后,草原上的人們卻依然絡繹不絕地自動前來拜祭“我”的祖母:“如果說多年來表現惡劣的王氏家族在塔頭灘上還積攢了一點人氣的話,主要還是源自祖母。因為祖母會看病,草原上的很多人都對祖母懷有感激之情。在王氏家族的男人們一個接著一個紛紛倒下去的時候,是祖母憑借一個小女人天性樂觀、永不言棄的綿薄之力在支撐著王氏家族,讓只剩下一個空架子的王氏家族的門面沒有最后坍塌。”

    其三,進入我們分析視野的,是與小說標題緊密相關的,發生在塔頭灘上的那些草原爭斗故事。塔頭灘人奉“獵狼不使刀槍”“捕魚不用漁網”為至尊,這里所發生的洪荒故事與眾不同。正因為與小說標題有關,所以,這一塊可以被看作是《血色草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這樣一來,自然也就涉及到了塔頭灘胡王兩大家族圍繞所謂“草原紅鷹”的爭斗故事。故事的緣起,乃是草原上長期以來形成的不成文強者邏輯:“總之,在很久很久以前,塔頭灘就成了角力廝殺的圣地,就成了繁衍彪悍的地方。所以在后來的日子里,不管又來了哪個民族的人群,都一概被這里既有的勇猛之伍所洗禮、所同化,讓不屈之魂滲透到每個生命的血液和骨髓深處。然后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生存氛圍——所有的男人和雄性必須首先告別任何形式的懦弱才有資格在這里生存。”

    就這樣,圍繞著“漢哥”“把頭”以及“草原紅鷹”名號的爭奪,圍繞著草原上一種不成文的強者邏輯,圍繞著如何才能夠成為冬獵隊隊員,尤其是隊長,塔頭灘的胡王兩個家族便展開了激烈的爭斗。或許與內里的遺傳基因有關,或者更決定于個體的身體狀況,反正,一種不爭的事實是,在這種殘酷的爭斗過程中,胡氏家族一直占據著上風。不僅胡老五在既成為“漢哥”也成為“把頭”的情況下被稱作“草原紅鷹”,而且他的兒子胡二勇子,也在成為“漢哥”后,娶了“我”美麗的二姑為妻。與胡氏家族形成鮮明對照的,則是“屢戰屢敗”的王氏家族:“在祖母的講述中,從祖父那代起,王氏家族在塔頭灘上演的都是悲劇。祖父率領他的兒孫們一直在為‘漢哥’‘把頭’和‘草原紅鷹’而奮斗著,他們嘔心瀝血,身負重荷,匍匐掙扎在眾多強手的腳下,年復一年,始終沒能如愿……”但王氏家族還是無限崇敬讓他們苦難壓抑的塔頭灘,頂禮膜拜讓他們撕心裂肺的霍林河。而締造王氏家族后人們一系列苦難的人又恰恰是王氏家族自己的一位先輩……先是祖父自己,雖然心懷壯志,怎奈九歲時一次高強度訓練中的不幸墮馬摔斷左腿,從此被命運宣布與“英雄”絕緣。此后的祖父,盡管心有不甘,甚至在左腿被摔斷的情況下,仍然通過不懈努力成為一名優秀騎手,但卻最終因為參加前線的擔架隊留下嚴重的風濕病,從此徹底告別了草原上的強者稱號。然后是祖父的弟弟王得盛,眼看著就要在角力時扳倒大黑牛,沒想到卻被大黑牛高挑在空中,落在備用大公牛的犄角上不幸身亡。接下來,就到了“我”的父親這一輩。到了父親王耀祖這一輩,雖然兄弟一共三人,但到頭來卻沒有一個能夠在草原強者的爭斗中占得上風。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位,就是“我”的父親王耀祖。與心懷壯志的祖父相比較,父親王耀祖的根本問題在于,他在內心深處恐怕一直都沒有把爭做草原強者當作一回事。盡管在前一個部分的故事時間里,父親曾經很多次被迫去參與冬獵隊隊員資格的競爭,但卻沒有一次不以失敗而告終。因此,不僅是“我”的祖父對他的兒子特別失望,即使是尚未成年的“我”,也對看似強壯、實則無能的父親感到失望。

    對于父親的如此“懦弱無能”,以及祖父和“我”(其實也就是整個塔頭灘)當年對父親的普遍厭棄,我們到底應該做出怎樣一種理解與評價?一方面,如果僅僅從當年的塔頭灘來看,那么,塔頭灘對父親對整個王氏家族的否定與厭棄,是有道理的。之所以如此,主要因為查干淖爾大草原長期以來形成的,是漁獵、農耕和畜牧三位一體的文化形態。在如此文化形態中,面對著殘酷的生存競爭,塔頭灘自然會形成崇尚強者的人生哲學。在這種依循著“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叢林法則的地域環境中,最終形成一種崇尚強者的人生邏輯。從這個角度來看,父親這類只知道一味讀書的“懦弱無能”者,在當年的塔頭灘受到歧視和打壓,自然也就可以理解了。但在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超越當年的塔頭灘地域環境,從某種更為宏闊的歷史視野來看,站在現代人類已經達到的文明高度來看,《血色草原》前部分所書寫的那個時代,完全可以被看作是前現代的農業或游牧文明時代,到了后一個部分,也即“我”隨同父親一起進入城市生活之后,方才稱得上進入了現代文明階段。前現代與現代之間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是“我”們家因為老叔的強奸事件被迫逃離塔頭灘后,從小就喜歡讀書,就手不釋卷的父親在恢復高考制度后的第一年,就考上了大學。無論如何,父親之所以能夠考上大學,與他與生俱來酷愛讀書的行為之間,有著不容忽視的內在關聯。可以說,作品中父親這一形象,某種程度上是前現代文明必將逐漸走向現代文明的一個象征、一種隱喻。

    逃離塔頭灘之后,小說進入了現代城市生活的后個部分。這樣一來,小說的第三大塊,也即“文革”后的城市生活書寫進入到我們的分析視野之中。這部分講述了三個方面的故事。其一,是老姑在罹患癌癥后的進城就醫。因為當年在塔頭灘的時候,老姑曾經有過面對兩條惡狼時不惜舍身救“我”的經歷,所以,這里也就出現了面對身患絕癥的老姑,“我”和父親到底應該怎么做的問題。盡管也有過一個猶豫和彷徨的過程,但父親的難能可貴處在于,他最終選擇為了拯救老姑的性命而不惜傾家蕩產了。其二,是父親進城后的人生打拼。父親大學畢業后,雖然幸運地留校任教,但卻長期因收入不高而處于半死不活的狀態。為了給老姑治病而傾家蕩產后,父親終于下定決心到南方的大城市去下海闖蕩一番。連同“我”在內都沒有想到的一種結果是,父親的這次闖蕩竟然取得了預料不到的成功,他竟然成為了成功人士,成了現代城市中的“強者”:“日子久了,我耳濡目染父親的衣食住行,和南國都市里螞蟻一樣的忙碌眾生相比,父親確實像頭強悍的草原雄獅。我不得不漸漸承認父親果然今非昔比了。但在心理上,我還是很難把父親納入真正的強者之列。”其三,是“我”進城后的滿懷鄉愁。“被迫”隨同父親進城后,“我”先后讀了大學和研究生。研究生畢業后,在一個考古研究所工作了六年。之后,進入父親的王氏藥業集團就職,到第四個年頭,晉升成為了一個片區經理。在進城后的漫長歲月里,“我”一直都沒有遺忘塔頭灘與胡小慧,內心里無論如何都滿懷著滌蕩不去的鄉愁。正是這份刻骨銘心的鄉愁,使“我”最終鼓起勇氣,戰勝躑躅,哪怕面對的是物是人非、千瘡百孔的塔頭灘,也要回到魂牽夢繞的故鄉去。

    當然,如果僅僅停留在鄉愁和達成夙愿的層次,小說書寫現代文明的后部分的深度就會與前面的前現代文明部分形成差距,造成用力不均的現象。作家王懷宇顯然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沒把鄉愁停留在表面的重逢和話舊,而是用胡小慧等人物的今非昔比影射出草原上前現代文明的衰落。面對這種必然的更迭和變化,“我”雖然感到某種失落,可更多的卻是鼓起接受現實的勇氣,決心留在這片蒼涼悲壯的土地上,用屬于今天的姿態,頑強樂觀地生活下去。屬于“血色草原”先人們的堅定、執著、勇敢、樂觀,仍然在草原后代的血管里悄然流淌著。正如讀者所期盼的,我們從這些特質中讀出了這片草原和這片土地的希望。

    毫無疑問,《血色草原》是東北草原的風俗畫卷,是強者基因的血性史詩。“這里的粗獷是依附著真情的粗獷,這里的強悍是飽含著公正的強悍。這里雖然苦難,但很真實;這里雖然殘酷,但很公平。”整部小說貫穿著這種磅礴的氣勢,也彌漫著命運的深沉悲壯,彰顯了悲憫的情懷和面對命運的不屈不撓。書中還講述了大量有關漁獵、農耕、冬捕、游牧、薩滿神、二人轉等東北草原的地域知識和民間風俗,以及漁獵文化與農耕文化的融合,草原的日常禁忌與原始族規等內容,充滿著文化縱深感和歷史厚重感。

    [作者單位:西安外國語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