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第十一屆(2017-2020)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的公告
現將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征集參評作品事宜公告如下:
一、評選體裁、門類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選體裁、門類包括:小說、詩歌(含散文詩)、童話、寓言、散文、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科幻文學、幼兒文學。為鼓勵文學新人,設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
二、征集范圍
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應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公開出版和發表,出版和發表地在中國大陸地區,符合評選體裁、門類要求的兒童文學作品。
各體裁、門類作品均以單行本參評,須具有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出版時間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結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內創作的作品須占總字數的三分之一以上,若書中未予明確標識,須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寫作或首次發表的日期,由推薦單位證明屬實,加蓋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體裁合集參評。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為各體裁、門類的兒童文學短篇作品,字數不超過1萬字,作者出生日期應在1985年1月1日(含)之后。
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以漢文譯本參評。
三、征集辦法及時間
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征集工作由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辦公室負責。
中國作家協會各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各專業少年兒童出版社、報刊社及出版兒童文學作品的其他出版社、報刊社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薦參評作品。
符合條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單位提出參評要求,評獎辦公室不接受個人申報。
中國作家協會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可推薦各體裁、門類及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限額8部(篇);出版社可推薦各體裁、門類參評作品,專業少年兒童出版社限額8部,其他出版社限額3部;報刊社可推薦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專業少年兒童報刊社限額3篇,其他相關報刊社限額1篇。
各單位按要求填寫推薦作品目錄及參評作品推薦表,加蓋公章,推薦表須由作者在相關欄目內簽字。相關表格可登錄中國作家網www.tc13822.com下載。
參評作品每部(篇)須寄送樣書15冊(份)。
參評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須同時提供作者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注明用于參評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并簽署日期。
紙質推薦作品目錄、參評作品推薦表各一份,寄送評獎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版至指定郵箱。有關材料和樣書特快專遞寄至評獎辦公室,在郵件外部標明參評類別,如“小說”、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等,勿用包裹。
參評作品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以紙質材料寄出時間為準。
參評作品目錄經初步審核后公示。如發現不符合參評條件,評獎辦公室取消有關作品的參評資格。
四、評獎辦公室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家協會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郵編:100013
電話:010-64489729、64489815、64489978
聯系人:納楊、王清輝、聶夢
郵箱:etwxj2021@163.com
對各推薦單位和作者的協作支持,謹致衷心感謝!
附表三: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推薦表
中國作家協會
第十一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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