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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無辜的人》:一樁美國小鎮的冤案,以及刑事偵查技術進步史

    來源:澎湃新聞 | 王心悅  2018年11月29日08:21

    2018年11月9日,美國著名暢銷書作家約翰·格里森姆(John Grisham)在社交媒體發布消息:“奈飛(Netflix)根據我唯一一部紀實犯罪暢銷書制作的紀錄片《無辜的人》將于2018年12月14日播出。”他還說,“如果我把《無辜的人》寫成一部小說,人們可能會覺得我在瞎編。”

    格里森姆的粉絲都知道,他是一個十分高產的作家,自1988年出版《殺戮時刻》以來,他每年出版一部小說。他的作品在全世界銷量突破三億冊,被翻譯成四十種語言,其中九部小說被改編為電影。這樣一位作家為什么會去寫一部非虛構作品,《無辜的人》是一個怎樣的真實事件,又因何觸動了他呢?

    格里森姆第一次看到本書主人公羅恩·威廉森的名字是在他的訃告上。羅恩是一個白人、前棒球明星,卻蒙冤入獄十二年,格里森姆也曾心懷棒球夢,他忍不住又把訃告讀了一遍,他說那時他的創造力正處于低谷,憑空很難構思一個像羅恩的一生這樣豐富而層次分明的故事。

    1982年12月7日,在素來寧靜的俄克拉荷馬州埃達鎮,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謀殺案,二十一歲的漂亮女孩黛比·卡特在家中被人殘忍地殺害,其場景之慘烈猶如《罪夜之奔》的開頭。警方和法醫趕到現場,他們初步判斷黛比死于窒息,并保存證據,進行檢驗。警方隨即開始傳喚熟悉黛比的男性,讓他們到警察局提供指紋、唾液、頭發和陰毛樣本。他們的工作做得并不細致,從一開始就遺漏了最后一個見到黛比的人。本案沒有明顯的嫌疑人,也沒有清晰的線索,調查一時陷入僵局。流言四起,人心惶惶,警方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三個月過去了,有個犯人告訴警方一個名字:羅恩·威廉森。警方于是把羅恩列為重點嫌疑人。

    羅恩那年三十歲,他可以說是贏在起跑線上,他的人生本不應與謀殺有任何關系。他出生在一個小康家庭,被父母和兩個姐姐視若珍寶。他在少年時即在棒球運動中展現出非同尋常的天賦,很多人都認為他將是本州走出的下一位偉大的棒球明星。但羅恩從來不是一個謹慎的人,他畢業時即因超速駕駛而被捕,加入球隊后,脫離了父母的視線,就越發放縱。

    他在賽場上表現平平,屋漏偏逢連夜雨,又在一次訓練中弄傷了胳膊,1977年,他最終被揚基隊裁掉。他懷著無顏見江東父老的心情回到了家鄉,卻無法面對在球場的輝煌已經終結的事實,沉醉于酒吧和酒精,他的生活失去了控制,并招來了兩起強奸訴訟。在《罪夜之奔》中,那位律師中的老炮兒決定對男主伸出援手,是因為他的眼神像小鹿斑比一樣無辜,而此時的羅恩看起來并不那么無辜。

    羅恩明明與黛比案毫無關系,卻因他人的誣告,警察、檢察官和法官等司法人員的不負責任,被判處死刑,關進了臭名昭著的麥卡萊斯特監獄,身心飽受摧殘。在距離原定的執刑日期還有五天時,羅恩在律師馬克·巴雷特、巴里·謝克,法官蘭德里斯等人的幫助下,最終沉冤得雪。通過訴訟,羅恩也獲得了巨額賠款。但好景不長,羅恩不久后重蹈覆轍,再度沉淪,最終死于肝硬化,人生以悲劇告終。羅恩曾說,“如果有機會再來一次,我寧可不要出生”。

    如本書副標題“一個美國小鎮上的謀殺與冤案”所表明的,本案發生在美國中南部小鎮埃達。從整體環境來說,埃達和其他小鎮并沒有什么差別。作者還特地點明:埃達是個友好的地方。確實,小鎮上的人友善親切,人與人之間相處融洽,生活環境也很安全,日不閉戶,年輕人整晚閑逛也不會招來麻煩。但和諧的表面下,潛藏著許多隱患,這是羅恩入獄的背景。首先,小鎮有項不成文的規定,大部分的夜店、酒館都開在鎮上的邊緣地帶,以免影響品行良好的市民。其次,小鎮存在私刑傳統,而且引以為豪。在小鎮以往的兇殺案中,死者不是牛仔就是流浪漢,在“善良”的居民看來,“這些人就算不吃槍子,也早晚會一命嗚呼”。但這一次不一樣,受害人是好人家的女孩,人們立刻產生了共情,整個鎮子彌漫著一股恐怖的氣氛。好居民的非正常死亡讓每個人不寒而栗。

    個人成長環境也值得細究。羅恩一家都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羅恩作為家中唯一的男孩,全家人對其的寵溺自不待言。盡管生活并不寬裕,但自從羅恩迷上棒球后,父親總會為他購買商店里最昂貴的一款棒球手套。上了高中后,羅恩注重外表,喜歡買新衣服,父親為此只得穿二手衣。此外,他會從姐姐們那里騙錢買衣服,交女友。進入球隊后,他身邊的球員們大多未到二十歲,心智還不成熟,在家中都備受呵護,疏于管教。泡吧,酗酒,吸毒,追女人是這群年輕人的生活常態。在這樣一種缺乏管教的環境中,羅恩在性格上受到了不好的影響,他時而乖巧,時而刁蠻,令人捉摸不透。更嚴重的是,他很難認清自我,愛慕虛榮,自尊心極強,對外界的誘惑毫無抵抗能力。這些都為他日后名聲的敗壞埋下了隱患。

    在棒球夢破滅之后,一向順風順水的羅恩,接受不了這樣的現實,開始了自暴自棄的頹廢生活。名聲一旦敗壞,便不可收拾,五個月內羅恩兩次被人報警,告其猥褻強奸,多次酗酒,并因酒駕被捕。從此,他不再是眾人心中那個好人家的孩子。要知道在埃達這樣的小鎮,善良和寬容的施予只存在于品行端正的圈子里。

    小鎮青年羅恩對這一點心知肚明,犯案之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懺悔,改變自己的行為方式,而是擔心他人的風言風語會破環自己棒球明星的名聲。由此,他更加多疑,行為越來越孤僻,蓬頭垢面,甚至時常出現幻覺,雙相情感障礙的問題浮出水面。在而立之年,羅恩已徹底放棄了自己的人生。

    回到黛比案本身,人們需要正義,并且需要正義馬上實現,小鎮善良居民的恐慌令警方焦頭爛額,當務之急是抓個“靠譜”的靶子來穩定人心。羅恩因個人性格、犯案經歷、無業游民的身份而被警方懷疑,加之其住所離黛比的公寓很近,又遭到了所謂目擊證人的誣告,成了警方的頭號嫌犯。

    荒唐的定罪結果理應配上同樣荒唐的審問過程。警察們有的唱白臉,有的唱紅臉,威逼咒罵之后,又立刻開啟溫和模式,用長達十幾個小時的審問來摧毀嫌疑人的意志。他們無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保護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諸多判例,以自身的猜測為準,使用差錯率極高的毛發證據,胡亂修改嫌疑人的口供和測謊儀的檢測結果。為推進案件偵查,他們未告知黛比家屬,便秘密重新開棺驗尸,并選擇劣跡斑斑的罪犯充當證人。最最荒唐的是,其中一個證人恰是本案的真兇!難怪有書評指出:“如果你相信美國的無罪推定,本書會讓你震驚;如果你支持死刑,本書會讓你困擾;如果你相信美國的刑事司法制度是公正的,本書會讓你憤怒。”

    縱觀羅恩的成長歷程,他其實曾擁有無數次重新開始的機會,在進入專業球隊之后,在改換職業之后,在父親去世之后,在沉冤得雪之后,可是他總是一次次錯過。當然,這與他從青少年時期開始就患有雙相情感障礙這一疾病是密不可分的。因他牽連而入獄的朋友丹尼斯·弗里茨則是一個理性而克制的人,他在被判處終身監禁后即堅持自學法律,以此保證不讓自己的精神垮掉;為了不影響自己在女兒心目中的形象,他壓抑住內心的思念,拒絕女兒來探望;在出獄獲得賠款后,他過上了富足而安穩的生活。

    “無辜”究竟應如何定義?詞典中“沒有罪”的解釋很難套入本書。論及“無辜”,什么又是罪呢?如果從“罪”這一單個的詞來看,被牽扯進黛比案的大多數人,不論是戈爾,丹尼斯,還是羅恩自己,都曾犯過大大小小的罪。在司法人員中,無論是警察、州調查員,還是刑事技術專家,都頂著合法的頭銜在做不合法的事,區別在于,有人是明知故犯,有人是工作懈怠。在小鎮居民中,被憤怒沖昏頭腦、無法作出理性思考的人更是不在少數。他們中無一是所謂“無辜的人”。

    精準而儉省的文字背后,是作者為本書所做的大量調查和訪談。約翰·格里森姆歷時十八個月,一次次回到事件現場,從無數訪談和上百萬份文件中梳理出案件真相,很多事情是他這樣一位有過十年執業經驗的法律人都沒想過的。他說,在美國,誤判在每個州每個月都在發生,原因大同小異:偵查工作不當、垃圾科學、說謊的目擊證人、不負責任的辯護律師、懶惰的檢察官、傲慢的檢察官。

    值得注意的是,羅恩和丹尼斯之所以得以洗冤,不僅是因為一群正直的法官和律師愿意對他們伸出援手,還要歸因于DNA檢測技術的發展,這種技術比以往任何刑偵手段都更精確。在1995年,俄克拉荷馬州對每個囚犯采集了血液樣本,并將分析結果輸入了數據庫。也正因此,作家小白在推薦本書時指出:“讀者不僅可以由此理解真正的美國,也可以從中理解刑事偵查技術和司法的進步史。”另一方面,從媒體的報道可知,在我國,近年來,DNA檢測技術的發展也使得一些多年未破的重大案件的真相得以顯露。對于正在致力于防范冤假錯案的當下中國來說,《無辜的人》無疑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與修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