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網>> 美術 >> 美術動態 >> 理論探討 >> 正文
書寫就廣義而言,包括有書寫行為、動作等。然而,書寫行為一旦給予一定的意義就可能成為具概念性的書寫了,可稱為“日常書寫”。
日常之書寫與概念、邏輯相關,是對符號作具體的約定而成為“文字”的方式。依約定性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書寫而成的漢字,通常會被認為不僅僅是記錄語言或是人們思想意識的文字符號,同時也是一種“藝術”——書法。兩種不同的性質共存于一種載體中。可以說,漢字、書法是最為劃算的一種東西了,一舉兩得。
書寫之廣義與日常的界線不能僅依概念式的界定便可敘清。一種書寫,不管是“書法創作”還是“日常書寫”,這之間還有很多的交疊。當然有一種東西是可以明確的,那就是目的與意義的結合可用文字符號來表示時,文字的工具性就被顯現出來,一種目的性便落入語言里了,如此便是概念的,屬日常書寫范圍。而就書寫本身——在書寫過程中講求技巧和方法,書寫者的意緒易與技巧相結合,在表達上更具直接性和直觀性,這屬于“書法”的形式。
漢字之書寫或書法的形式,它有其特殊的意義,這可能會逸出概念的方式。但一定的書寫動作是否可成為某種概念式的表達呢?許多動作行為書寫亦會受一定的概念影響,但作為日常書寫的方式,包括書法創作的忘懷楷則至不知筆之為筆之信手書寫時,好像與概念有亦即亦離的狀態。如崔瑗所說的“將奔未馳”,蔡邕的“勢來不可止,去不可遏”之狀。
由此,在書法的方式下沒有更多的預設,或確定之前提。書寫,更多的是使各種技法與意義交合而呈現出當下的點畫狀態,其預設和確定有待于書寫瞬間的各種理解、判斷等交集而出。但不管怎么說,每次的書寫都是“新”的,且游離于概念設定之外。書寫之動作和時間的交集在柔軟的筆尖上行走,同時還帶著手指、腕、手臂乃至整個身子都參與其中,甚至還沒來得及想寫出什么時,一種方式、方法都已開始了——起收、往復之筆,即還沒有形成什么意義和概念時,或是還沒說出時,已經在書寫了。由此,書寫的結果與概念之意義有很多差異。
差異總會存在,也因差異我們才能交流和表達,亦因差異也會導向意義的差異,以致產生無法理解,比如不知所云、言不由衷、言不達意等等。如此說明語言概念與事物、人等關系總關聯,并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有時會覺得語言之詭異就像只幽靈盤踞心頭筆尖,把我們引向可能的“誤言”、“誤讀”、“誤解”、“誤書”等。語言好似在出賣我們,語言真的是人之意識的符號嗎?
概念是事物的意義、本質的形式,且依約定的原則來獲取的。不管事物存在與否,語言之概念卻是不變的。如果事物不存在了,語言、意義、概念都還存在或還在使用,那我們對一事物的理解到底是在語言概念還是事物的本身呢?我們不得而知。
書寫者自小寫字,或臨摹古碑帖,或抄寫詩詞,或警句名言之類的,未必都知其字的意義與內容,也未必明白其中的概念,但他們都一直在寫,同時在書寫當中并不能以知道的方式來理解和認識他們的書寫行為。如我們在看懷素的《自敘帖》時其中的“畏”、“耳”字被化成了線條。我們一般很難看懂寫的是什么,也不太注重寫的什么。再如王羲之的《蘭亭序》雖是一篇有較高文學價值的作品,但在欣賞《蘭亭序》時更多的是把它當作“天下第一行書”來認同。還有顏真卿的《祭侄文稿》《爭座位帖》都是手稿,文字涂抹很多,許多字還讀不出來,但并不影響我們從其寫得好壞的層面上來把握。
從這里可以看出,書寫的內容和意義、本質就在書寫的本身,即在書寫的好壞之中,亦可以說,通過書寫的方法和技巧來確認寫的是某種概念,而這個“概念”不是以一個預設的形式來認可的,對象之意義、概念是在書寫的方式中呈現的。另外,作品的文字內容或是概念也可以用不同的書體來書寫和表達,文字的概念、作品的概念都會在書寫的方式中發生變化,以致產生歧義,概念自身無能為力,無法證明自己,從而使概念的形式處于被動的狀態。
然而“書寫”還在不同的時空變化之中,會有寫錯、寫漏等等。就此而說,書寫的意義,不是一蹴而就或是一勞永逸的方式,而是體現在每一次的書寫之上。書寫之意義,并非在寫之對象的概念里。也就是說,我們難以用概念式的方式來加以敘述,概念之言說、表達——即內非外,或即外非內,有排他性,只言說出一面,而另一面常常會被遮蔽。
漢字之書寫意義,特別是“書法”的方式,總帶有多種方式:有無意的與有意的、有趣的與無趣的、有目的的與無目的的等等,以及時好時壞的結果都可能在書寫之中呈現。書寫包含有各種技巧和方法,點畫亦依此寫出,書寫表達了自己的意愿。由此,書寫之方法既在意識里,又在具體的書寫點畫之中。換言之,書寫打開了意義的世界,包含有種種概念和書寫者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