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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國家級的“被盜文物登記系統”以解決文物的偷盜問題

    http://www.tc13822.com 2015年04月15日15:35 來源:中國作家網 陳履生

      如果把這件事情放在上個世紀50年代初期,可能還好說;再往后一點說到“文革”之后好像也能說得通;可是放到世紀末期和21世紀的今天,就好像說不通了。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如果從大眾媒體上獲得認知的話,可能大家從來都沒有聽說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也不知道這里有個“普照堂”,更不知道這個“普照堂”內還有個“章公六全祖師像”。而在資訊如此發達的時代,也沒有聽說過這尊祖師像被盜的報道。那么,基本上可以這么認為——這尊像不是很重要;或者說,此前多次的文物普查有嚴重的疏忽;或者說,當地省市一級的文物專家沒有認識到它的重要性。如果以此來推演的話,那在全中國各個村里的“寺”、“廟”、“堂”、“觀”內還有多少重要的文物有待發現、有待認識?

      客觀來說,如果不是對即將在匈牙利展出的佛像進行CT掃描及內鏡檢查,就不可能發現內部的秘密,就不可能引起人們關注它的千年不腐之謎,也就不可能引發遠在中國的村里人的聯想。如此看來,在考古學中運用科技手段很重要。中國各地還有多少千年文物需要做CT掃描及內鏡檢查?這或許是文物新發現的新期待。顯然,十余年來,中國各地的博物館是越建越大,越建越多,感覺上是基礎設施的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然而,像這種對于館藏文物的診斷與修復的基礎工作卻是一個明顯滯后的缺項。如果藏在博物館內的文物還沒有得到一些關于本體的基本認知,也就不可能關注到那些村里的散存文物。沒有基本的認知,就談不上基本的尊重與保護。正因為缺少基本的認知,“普照堂”則是“由一位村里年長的,約六七十歲的單身老漢看守”,“有人來了他就打開門,讓大家參拜,晚上就把門鎖了”。“十月廿四早晨,村里人發現‘普照堂’后邊的墻被挖了個洞,‘章公祖師像’也不見了。”這是1995年。如果荷蘭那位藏家收藏的佛像正是來自“普照堂”,那想想它的遭遇可能會令人五味雜陳。值得反省的是,為何屢屢發生的事端都說明專家們的眼光和能力不及那些偷盜者。那些偷盜者也沒有用什么科學的儀器就能判別它具有較高的文物價值,而這件肉身佛像世世代代都放在這里,除了供奉的尊崇之外,它的意義為什么沒有得到認同?現在國家的文物事業得到了史無前例的大發展,得力于文博的學院教育的大發展,從事文物工作的人數也是大幅度增加。可是,在文物考古以及美術史研究工作者越來越多的今天,像過去的考古學家和文物工作者那樣深入走田野、跑鄉村的卻越來越少,以致像“普照堂”的千年肉身佛像得不到應有的發現。毫無疑問,如果靠文物的偷盜來引發文物的新發現,那非常可悲。

      現在說這件肉身佛像有上千年的歷史,一下子就成了大事,成了國家大事,所牽涉的問題不僅多也非常之復雜。先說當年的失竊,因為它不在文物的譜上,僅僅是村里的事,所以也就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這是問題的根源。再說不管事大事小,它也是關系到供奉的事,報了案也得有個結果。結果是不了了之。如果它在譜上,各地通力協查也就不會流向香港。到了香港進了摩羅街,也就成了合法的買賣關系。直到現在為止,大陸和香港的相關部門都不能說出摩羅街上鱗次櫛比的古董店,哪些是偷盜的,哪些是可以買、哪些是不能買的。如果當年被盜的是“文物”而又能夠納入國家被盜文物清單的話,那么,買家和賣家只要對照目錄就可以知道其合法性。那位荷蘭人也就有法可依。

      建立一個國家級的“被盜文物登記系統”非常重要,此次肉身佛像事件進一步說明它很重要。根據荷蘭《民法典》規定,“文物獲取者必須對其獲取文物的行為做盡職調查,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排除文物是被盜文物的可能性”,而“排除被盜文物方法可以通過查詢被盜文物登記系統,也可以咨詢有關機構”。問題是,中國的“被盜文物登記系統”何在?而可以接受咨詢的“有關機構”又在哪里?荷蘭人如何在香港市場上查詢?又去哪個“有關機構”查詢?如果1995年沒有的話,現在是無話可說。如果現在還沒有的話,亡羊補牢未為遲也。

      不管現在關于荷蘭的宋代肉身佛像的最終結局如何,可以肯定地說,關于用真身夾貯法制作造像的方法應該得到應有的重視。而類似瀕臨失傳或已經失傳的傳統工藝還有不少,更應該在國家層面上加強對傳統工藝的保護和利用。雖然現在保護的呼聲越來越高,可是,具體的保護、利用還是存在很嚴重的問題,尤其在市場化的今天,一些已經失去市場支撐或失去使用意義的傳統工藝,其歷史的審美的價值依然存在,有的簡直就是文化的活化石,應該圈養起來,留存歷史。不能外國人重視了,我們再重視。

      因為宋代的肉身佛像流失到荷蘭,關于中國流失海外文物的問題再一次成為公眾話題。海外收藏的中國古代文物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絕不是簡單的“流失”的概念,有著千差萬別的來源渠道,當然不排除“流失”,而“流失”之中還有掠奪的情況。如何區別對待是一個復雜的問題,要有正確的認識。面對數量眾多、情況不一的“海外收藏”,當下最關鍵的還是需要通過國際合作,進行類似普查這樣的基礎工作。由中國國家博物館組織編輯的《海外藏中國古代文物精粹》歷時十年,最近出版了第一卷“英國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物館卷”,這一大型叢書的編輯,將由中國主導的海外收藏中國古代文物的系統整理和研究提升到國家層面。過去有些學者在國外的博物館隔著玻璃拍展品,或通過翻拍圖書畫冊而獲取資料,往往是一己之力。現在基于與國外各博物館的合作,其在整體收藏基礎上的選擇遠比展廳或畫冊中所見要全面,更重要的是基于這種國際合作將帶來博物館之間在其他專業方面的合作。

      在國家層面上建立“被盜文物登記系統”,不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文物的偷盜問題,而且可以在國際軌道上有效地遏制文物的外流。而類似這樣的舉措,包括國際間在更多領域內的更多合作,對于保護文化遺產,促進文化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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