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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自己最初的寫作,真是有點懵懵懂懂的意思。
那時候寫下的文字,不是為了交語文老師的差,也不是為了拿到雜志社去發表,想想其實就是為了內心的一種需求。
我的處女作——小說《人與狗》寫于中等師范學校畢業之后。那時候,我被分到一個鄉村當小學老師。這個學校就那么兩三個老師,語文、數學、歷史、地理、政治你都得教,每天的作業堆得就跟個小山似的,看著心里都有點累。白天學生們吵吵嚷嚷的,很熱鬧,你不會感到寂寞,你也沒有時間去孤獨。可是到了晚上,整個學校就你一個人,批改完那堆作業本,一個人閑下來,內心就會時常被一種排遣不掉的孤獨和寂寞包圍。
那時候也沒有電視機,惟一的消遣就是看看書,然后寫寫東西。
寫下來的都是自己當時的感受。寫完之后也就忘了,扔到抽屜里,偶爾想起來就拿出來看看,但從來沒有想過拿到什么雜志上去發表。那時候,其實也不知道寫了東西還可以拿到雜志上發表。
后來上了大學,在寫作課上把之前寫的一篇《人與狗》拿給老師看,老師說你這個可以稍微修改一下投到雜志社去發表。當時不知道該投到什么雜志社,老師說你這個適合《西藏文學》那樣的雜志。我問有沒有《西藏文學》雜志社的地址,老師說你去圖書館查。這樣才去了圖書館,找到《西藏文學》雜志社的地址,把稿子工工整整地抄寫下來,認認真真地裝進信封里,寫上地址,去了郵局,貼上郵票,誠惶誠恐地寄了出去。寄出去之后,也就忘了這件事。
學期快結束時,收到雜志社寄來的樣刊和稿費,在班里引起了一陣轟動,因此自己還著實高興了好幾天。
以后,寫的東西就慢慢地多了起來,發表的機會也多了起來。
這些時候,寫作的狀況發生了一些變化,不像之前在懵懵懂懂的狀態下寫作那樣純粹了。有時候,確確實實是為了內心的需求而寫作的,而有時候卻是為了其他——或者只是為了拿去發表,換取一點稿費,或者只是為了圖得一點虛名,或者只是為了給畢業時的綜合成績加點分。
畢業之后,偶爾也會把那些東西拿出來翻一翻,也會被其中的一些東西感動。但更多的時候,你會看到那些其實不是你內心深處真實的寫照,你會看到那些東西離你真實的內心有多么的遙遠。你甚至后悔曾經寫下了那樣的東西。
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作為一個依舊的寫作者,我深深覺得一個寫作者的任務就是盡量寫出那些屬于你獨有的東西,而不是其他。只有那些關于你內心的、屬于你獨有的東西才是最寶貴的。
每當你寫出了那種屬于你獨有的東西,你的內心的那種需求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滿足。
而寫作的需求不同于渴了要喝水、餓了要吃飯、困了要睡覺。寫作的需求是一種更深層的內心的需求,需要我們付出更多的真誠。寫作有時候就像對待一個女人一樣,你付出了什么樣的真誠,她的心里最清楚。
很多人,對待寫作的態度很隨意。有時候,甚至像是在玩。這會讓你的寫作走上絕路。
對于我來說,寫作是一種高尚的行為。寫作時你必須心懷敬畏,心懷虔誠。寫作就像是你內心深處坐著的一尊佛,你寫下的真誠的文字就是對你心中的這尊佛的無上的供養。這樣的時候,你寫下的文字才有可能成為你內心真實的寫照。這樣的文字,也才有可能成為別人的內心的寫照,而照亮別人的心。
對于這樣的文字,就像一個內心坦然的人在臨死前能夠坦然面對自己經歷的人生一樣,哪怕過去了多少年,你也能坦然地面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