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段拼湊攪拌成一出新劇”幾成影視編劇圈潛規則。有網友戲言——
不想當裁縫的搬運工不是好編劇?
“《梅花烙》劇情+《鹿鼎記》身世+《還珠格格》主角=《宮3》。”瓊瑤抗議于正新劇《宮鎖連城》抄襲,使得編劇行業的抄襲現象成為近期關注焦點。早在瓊瑤的公開信發表前,就有網友指出,《宮3》中的人物命運和人物設定與 《梅花烙》如出一轍。似曾相識并非熒屏新鮮事——幾年前,《宮1》播出時,也被發現與臺灣偶像劇《流星花園》雷同,只不過人物背景穿越到宮廷。
電視劇容量大,一部劇可以“融合”幾部劇的影子,這種“只扒橋段(被借用的影視情節或片段),來回拼貼”的手法,令對于“抄襲”的界定也變得模糊起來。業內稱之為 “攪拌式抄襲”,即從不同劇里“扒”出橋段攪拌后就成了一出新劇。
可嘆的是,這類拼貼式新劇集各類“狗血”橋段于一身,收視率還不低。所謂商業成功令藝術的操守變得無足輕重,有網友戲言:不想當裁縫的搬運工不是“好編劇”。假若電視圈內盡是此等編劇,長此以往,熒屏怎么還有精彩好故事!
劇本故事梗概一樣算抄襲嗎
在瓊瑤的公開信之前,“拼拼湊湊又一劇”幾乎是編劇圈潛規則。曾與于正合作過的編劇李亞玲在微博中表示,五年前,于正就動過效仿《梅花烙》的心思,“2009年合作《大丫鬟》時,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線和《梅花烙》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制作。他還說,只要比例不超過20%就不算抄襲,比如把20集的戲份全抄了,只要擴充到100集,就不會被追究。”
業內一位資深制作人坦言,這種情節構思上的相似在法律上很難被界定為抄襲,“把背景換掉,只扒人物關系,橋段來回拼貼,不做連續拷貝。這樣的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香港經常發生,就是向好萊塢扒橋段。”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對智力成果包括對與思想和事實的表達,但不包括思想和事實本身”,作品的創意、構思、主題都屬于思想部分,不屬于表達。兩部戲的劇情一致相當于故事梗概或大綱一致,但電視劇最終形成的文字作品是劇本,故事梗概只是“半成品”,半成品一樣,能算抄襲嗎?這就給裁縫式編劇制造了空間。
在好萊塢,任何一個故事最早的框架和人物設置是最重要的,美劇找到投資前,往往就是一個人寫了一頁紙、一個大框架,上面是幾個人、什么關系、戲劇點在哪里,制片人再拿這張紙找編劇團隊編。這張紙上的創意是一部劇最有含金量的。“于正的劇其實就是這‘一張紙’的內容雷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編劇說,“創作人看到與自己作品相似的作品時,很容易分辨出是借鑒還是抄襲,是無意抄襲還是主觀刻意。瓊瑤的名氣較大,發公開信可能有利于維權;對普通創作者來說,面對抄襲大多只能無奈搖頭。臺詞一樣、橋段一樣,人物關系、情節設置一樣,算不算抄襲?沒有明確規定,只能靠道德自我約束。”
為何“雷劇”仍不乏追捧者
《宮3》首播取得1.5%的收視率,發生抄襲風波后,收視率不降反飆至2.45%。為什么涉嫌“抄襲”仍有市場、“雷劇”仍不乏追捧者?
雖然多次被指責 “抄襲”,但憑借高收視率的作品,于正在電視劇圈已有了地位。在他看來,第一步當然是收視率高,投資方能賣錢,編劇才能把名聲做大;如果連第一步都做不到,其他就別提了。對此,中國電影文學學會理事、國家一級編劇胡月偉認為,影視作品中的抄襲、剽竊現象早就存在,近兩年尤甚,主要是制作公司和編劇急功近利,不愿從生活源頭汲取靈感。
這種“攪拌式抄襲”到底算什么?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顧曉鳴認為,有一種藝術手法就叫拼貼,如美術上有人把報紙的碎片拼貼成畫。拼貼是否構成抄襲,關鍵是作者拼貼后的內容有沒有創新。《闖關東》、《生死線》制片人侯洪亮認為,評價一個作品或一個編劇、演員、導演,并不在于這個劇掙了多少錢,而在于作品是不是有新的突破。“一個編劇如果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收獲的可能會是暫時的利益,但會丟掉做編劇最重要的兩樣東西:能力和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