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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內某旅游網站發布了到云南旅游的注意事項,其中提到了在少數民族地區旅游的一些禁忌:
1、納西族禁止向水源中丟垃圾、吐口水,在水中洗尿布等;禁止破壞、堵塞水源及砍伐水邊的樹木;不能闖入產婦房間,孕婦也不能進入新房;不能向火塘內吐口水。
2、彝族忌用腳蹬鍋莊石,不能跨過人家火塘;對小孩子忌用“漂亮”、“胖嘟嘟”、“重”等贊美語言;進彝家需要坐在火塘上方客座,不能坐錯;不能與“畢摩”(祭師)嘻笑打罵;禁食馬、騾、狗、貓、猴肉。
3、傈僳族供奉祖先的屋角之物忌隨便移動;不能從家里的火塘上跨過;忌坐門檻,禁止砍伐神樹及傷害布谷鳥;忌食馬、騾、狗肉等。
4、其他民族:傣族人忌外人騎馬進寨;景頗族村寨懸掛的牛的頭骨處不可觸摸;見佤族人門前放置木桿須引退;在藏區忌穿短褲,進入藏民居室,不可用腳踩門檻,也不可在他人面前吐痰,更不可隨意傷害畜鳥。
網絡流傳的一些旅游攻略里,都包含“禁忌”這一項目,以提示游客在旅游區要“謹言慎行”。云南的這些旅游禁忌,無不反映出少數民族敬畏自然、保護自然的心態和理念。 (金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