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要嫁人》不知播出效果如何,但從現有的報道來看,還是給予充分肯定的。但是,它卻犯了眼下長篇連續劇的通病,值得研究研究。
這個戲的最大毛病就是扯得太長了,46集,是相當長的篇幅了。當然,它不是最長的。據說編劇嚴歌苓是一位頗有影響的小說家,她也犯這樣的毛病,更值得討論。
魯迅以其創作的經驗,曾經對《新潮》上的小說家提出批評,其中一點,即認為他們的小說“或者過于巧合,在一剎那中,在一個人身上,會聚集了一切難堪的不幸”。《娘要嫁人》就犯了這樣的毛病。
寫小說,編電視劇,都要講故事,無巧不成書是中國的古訓,但是,一旦“過于巧合”,在一個人身上堆積一切不幸,往往就弄巧成拙了。《娘要嫁人》就在齊之芳身上“聚集了一切難堪的不幸”。
故事一開頭,主人公齊之芳的英雄丈夫就犧牲了,這真是大大的不幸,而且在這大不幸中還又帶上一個也不算小的不幸,在遺物中又發現她的愛人另有“新歡”,多了一個第三者。緊接著,就碰上了戴世亮。為了獲得齊之芳的愛,在物質匱乏的年代,戴世亮竟然可以不斷地為她供應奇缺的肉票等等。他們愛到即將結婚的程度,又因為戴世亮假造票據而鋃鐺入獄,顯然,又是一大不幸,為此,她寧愿廝守不再嫁人。
緊接著,就又遇到一個采購員,一個有婦之夫,竟然也贏得齊之芳的愛情,幾乎也到了結婚的地步,最后才發現他是一個“騙子”,顯然又是一大不幸。其間走進她生活中的還有一個較她年長的老干部,她本是不情愿的,但是,因老干部一再地照護她,加之家人的敦促,最后,也勉強同意要結婚了。就在這關鍵時刻,這位老干部李處長突然心臟病爆發,這樁婚事就吹了。演到這里,觀眾自然會這樣想:怎么這些倒霉的事情都讓齊之芳碰上了。
在這部長篇連續劇中,始終默默地幫著、愛著齊之芳的,是消防大隊的大隊長、她愛人的戰友肖虎。齊之芳對他是愛之甚深的,但他們之間的關系卻并不順利,一波三折,好不容易快結婚了,戴世亮突然從監獄回來,并且成了大腕,逼得肖虎退出,而齊之芳竟然又與戴世亮重修舊好,似乎又到了結婚的地步,只是因為一個偶然的原因,才發現戴世亮為人之惡,與之分手。直到結尾,她和肖虎才再度聚首。
一個寡婦帶著3個孩子,竟然集聚著這樣多的不幸,其編造的痕跡是掩飾不住的。
這種聚集一切不幸的寫法,從情節的構思來說,有悖于情節的邏輯性;而情節的邏輯性,一要真實;二要情節的發展應該遵循人物性格發展的邏輯;三要在情節的推進中有著合乎情理的因果聯系;四要在情節的構思中蘊含著創意的思想內涵。
《娘要嫁人》這樣“聚集不幸”的寫法,其結果是使齊之芳的遭遇讓人感到不夠真實,減卻了她悲劇命運的可信性。
隨之而來,必然會損害人物性格的塑造。就以齊之芳來說,作者是希望把她寫成一個不肯在命運面前屈服的女人,而且是一個對美對愛情有著向往和追求的女人。但是,在她的遭際中,因為堆積的這些不幸缺乏因果的合理聯系,有時使她在愛情上表現得輕信,甚至有些輕浮。譬如對那個售貨員,一個外來人,他以很明顯的物質引誘手段,就讓她陷入愛情之中。戴世亮,顯然是一個道德上有著嚴重問題的人物,似乎她更看重的是他的票據的支援,他們之間的愛情因此缺乏必要的基礎。
齊之芳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愛情的不幸,但卻沒有使她的性格在情節發展中得到深化,而是形成性格的斷裂和缺失。
就齊之芳自身婚姻愛情的不幸,也就夠多了,倒霉的事都讓她碰上了。編劇為了擴展篇幅,又給齊之芳安排了3個孩子,這3個孩子從小到大也有著種種不幸。大兒子的事業不斷遭受挫折,二女兒更是被連串的不幸打擊著。最不能令人理解的,《娘要嫁人》中“小字輩”的人物,大都是一些沒有什么抱負,只顧眼前利益的青年。尤其是在改革浪潮中,他們為戴世亮的“物質生活”所吸引,幾乎都拜倒在這位大款的面前,甚至可以說都是一些沒有出息的人。
環繞著齊之芳前后4個戀人,3個兒女,由此又輻射出她的父母、她的哥嫂,哥嫂又演繹著他們的故事,越扯越長。連續劇,自然要求一定的長度,但是,它不是任意拉長的。
這里涉及編寫電視劇的規律,魯迅對此所提的觀點,就是塑造人物要循著人物性格的邏輯,而故事的、情節的設計以及其發展,也有著它的邏輯,從而形成情節的邏輯。按照亞里斯多德的說法,只要把“謊”說得圓。也就是說,盡管你是編的,但是要自圓其說,說得有因有果,有順有序,讓人不覺得你是在“編”,很自然地進入你的故事,進入你的情境,為之吸引,為之鼓呼,為之落淚,這就好了。譬如,《渴望》《潛伏》等,都是很好的范例。
電視劇的拉長,其中有著非藝術的因素,即涉及投資方、編劇、導演、演員等的實際利益。由于利益而犧牲藝術,由于利益而隨意拉長,受損的是電視藝術,是觀眾,自然也有這些從業人員自己。(田本相)